编者按:当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违法犯罪呈现主体多元、手段隐蔽、链条组织化等新动向,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各地有关部门查处一批典型案例,涵盖未招先定、投标人弄虚作假等类型。
案例1:****建设局查处未招先定招标案
2024年1月,****中学建设初步设计项目****交易中心开标,****设计院有限公司中标,合同金额111.9672万元。经查,在该项目开标前,贵****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先行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总说明等初步设计工作,表示若未中标,即将相关成果以购买方式移交中标单位。2025年11月,****建设局将该案移****执法局查处;2026年2月,****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以涉嫌“未招先定、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对贵****公司处罚款2799.18元(合同金额的2.5‰)。
案例2:****住建局查处投标人弄虚作假案
2025年4月,**市**区某设备更新项目开标,贵****公司中标,中标报价2517.3465万元。经查,贵****公司系该项目代建单位贵****公司****公司,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涉嫌虚假承诺骗取中标。2025年8月,****住建局将问题线索移****执法局查处;2026年3月,****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贵****公司处罚款16.25万元(中标金额的6.45‰),对公司项目负责人魏某处罚款1.05****公司罚款数额的6.5%)。目前该项目已重新进行招标。
案例3:****住建局查处投标人弄虚作假案
2024年7月,**县高新区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开标,贵****公司参与投标但未中标,投标报价为7795万元。经查,贵****公司编制的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徐某某于2023年2****公司,并于2024年1月离职,但该公司仍然在**县高新区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中使用徐某某资质进行投标,该公司存在提供虚假项目负责人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参与投标问题。2025年9月,****住建局将问题线索移****执法局查处。2026年2月,****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对贵****公司处罚款38.975万元(投标报价的5‰),对法定代表人向某某罚款1.94875****公司罚款数额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