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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033537W | 建设单位法人:邱醒亚 |
| 谭晓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市**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 |
| ****污水处理站深度改造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5-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13.457222 纬度: 23.161111 | ****机关:**市黄****管理局****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3-16 |
| 穗开审批环评〔2022〕5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033537W001V |
| 2019-12-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50 |
| 1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033537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开发区****公司 |
| 914********441951W | 验收监测单位:**智环****公司 |
| ****0101MA59CHG40J | 竣工时间:2025-08-31 |
| 2026-01-14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2-28 |
| 2026-04-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https://www.****.com/gs/list/2 |
| ****处理站进行深度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增加MVR浓缩设备,提高含镍废液和硝酸镍废液浓缩后母液中镍离子含量,降低蒸馏液中镍离子含量,蒸馏液回用于生产中,减少含镍废液和硝酸镍废液委外处理量;新增两套芬顿反应器;将钯回收装置由树脂更换成活性炭;微蚀废液增设电积沉铜装置回收微蚀废液中的铜;增设离心脱水机降低干膜渣含水率。改造后拟对现有项目产生的11种危险废物进行**回收利用,经预处理后部分****处理站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该项目不涉及生产主体工程变化,不新增废水排放量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改变废水排放方式,项目年工作33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 | 实际建设情况:****处理站进行深度改造,实际改造内容包括增加低温蒸发浓缩设备,提高含镍废液和硝酸镍废液浓缩后母液中镍离子含量,降低蒸馏液中镍离子含量,蒸馏液回用于生产中,减少含镍废液和硝酸镍废液委外处理量;新增一套芬顿反应器;将钯回收装置由树脂更换成活性炭或树脂;微蚀废液增设电积沉铜装置回收微蚀废液中的铜;增设离心脱水机降低干膜渣含水率。改造后对现有项目产生的11种危险废物进行**回收利用,经预处理后部分****处理站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该项目不涉及生产主体工程变化,不新增废水排放量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改变废水排放方式,项目年工作33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 |
| 本项目工程变动内容如下: 1、芬顿反应器从原环评设置2套合并为1套; 2、MVR浓缩设备变更为低温蒸发浓缩设备; 3、原危废仓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为无组织排放,实际通过统一收集后,新增1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25米高的排气口DA045(自编号气-04)排放; 以上变动内容已编制非重大变动论证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未构成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不涉及生产规模变化。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不涉及生产规模变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不涉及生产主体工程变化。主要对污水站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内容为:1、高锰酸钾废液、膨胀废液:分类收集后,排入综合污水站处理;2、含钯废液:钯回收装置由树脂更换成活性炭; 经钯回收装置预处理后,排入综合污水站处理;3、酸性除油剂废液、碱性除油剂废液、棕化废液、化学铜废液、硫酸铜废液:增设1套芬顿反应器; 经芬顿预处理后,排入综合污水站处理;4、微蚀废液:增设1套电积沉铜装置和1套芬顿反应器; 经电沉积除铜和芬顿预处理后,排入综合污水站处理;5、含镍废液、硝酸镍废液:增设1套MVR浓缩设备; 经MVR浓缩后,蒸发冷却的废水与含镍废水进一步经现有的含镍RO系统处理;6、干膜渣:增设1套离心脱水机; 经离心脱水后产生的废水排入综合污水站处理,脱水后的干膜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不涉及生产主体工程变化,主要对污水站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内容为:1、高锰酸钾废液、膨胀废液分类收集后,排入综合污水站处理;2、含钯废液:钯回收装置由树脂更换成树脂或活性炭; 经钯回收装置预处理后,排入综合污水站处理;3、酸性除油剂废液、碱性除油剂废液、棕化废液、化学铜废液、硫酸铜废液:增设1套芬顿反应器; 经芬顿预处理后,排入综合污水站处理;4、微蚀废液:增设1套电积沉铜装置,尾水与酸性除油剂废液、碱性除油剂废液、棕化废液、化学铜废液、硫酸铜废液共用1套芬顿反应器; 经电沉积除铜和芬顿预处理后,排入综合污水站处理;5、含镍废液、硝酸镍废液:增设1套低温蒸发浓缩设备; 经低温蒸发浓缩后,蒸发冷却的废水与含镍废水进一步经现有的含镍RO系统处理;6、干膜渣:增设1套离心脱水机; 经离心脱水后产生的废水排入综合污水站处理,脱水后的干膜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1、钯回收装置根据形态不同,分别采取两种方法进行吸附(树脂吸附、活性炭吸附);2、根据污水站实际需要,产生的微蚀废液直接与酸性除油剂废液、碱性除油剂废液、棕化废液、化学铜废液、硫酸铜废液一同经实际增设的1套芬顿反应器预处理后,排入综合污水站处理;3、实际增设的是低温蒸发浓缩设备,设备运行温度低、对高盐高有机物废液适应性更强。蒸发冷却的废水与含镍废水进一步经现有的含镍RO系统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依托现有工程排水管道及排水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污水站废气:加强污水站通排风,污水站恶臭污染物呈无组织排放;噪声:应对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设,同时釆取隔声、降噪、防振等措施;固体废物:含钯活性炭、含镍污泥/含镍浓液、定影废液、含锡废液、碱性蚀刻液、酸性蚀刻液、含银浓液、含铜污泥、干膜渣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 铜板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依托现有工程排水管道及排水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污水站废气:加强污水站通排风,污水站恶臭污染物呈无组织排放;废气:新增排气口DA045(自编号气-04),新增一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对危废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收集处理后引至25m高排气口DA045排放。噪声:已对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固体废物:含钯活性炭、含镍污泥/含镍浓液、定影废液、含锡废液、碱性蚀刻液、酸性蚀刻液、含银浓液、含铜污泥、干膜渣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 铜板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
| 1、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对危废仓产生的无组织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后,进行有组织排放;2、钯回收装置由树脂更换成树脂或活性炭,因此固体废物仍有废树脂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不新增废水排放量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改变废水排放方式 | 实际建设情况:不新增废水排放量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改变废水排放方式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57.5915 | 1.0058 | 0 | 11.3733 | 0 | 147.224 | -10.367 | |
| 84 | 0.3571 | 84 | 4.0375 | 0 | 80.32 | -3.68 | |
| 3.3 | 0.0149 | 3.3 | 0.1689 | 0 | 3.146 | -0.15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82.269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2.8 | 0 | 0 | 0 | 0 | 2.8 | 0 | / |
| 4.846 | 0 | 0 | 0 | 0 | 4.846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5.979 | 0 | 0 | 0 | 0 | 5.979 | 0 | / |
| 1 | ****处理站(预处理中新增一套MVR浓缩设备处理含镍废液和硝酸镍废液;增设两套芬顿反应器,其中一套用于预处理微蚀废液,另一套则用于预处理酸性除油剂废液、碱性除油剂废液、棕化废液、化学铜废液和硫酸铜废液;微蚀废液增设一套电积沉铜装置,用于回收微蚀废液中的铜;新增一套离心脱水机,用于降低干膜渣含水率) | 生产废水的 CODcr、SS、氨氮、总磷、总铜排放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1597-2015)表 2 珠三角排放限值的200%,总氰化物、总镍、总银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1597-2015)中表2 珠三角排放限值 | ****处理站(预处理中增设一套低温蒸发浓缩设备用于处理含镍废液和硝酸镍废液;增设一套芬顿反应器处理微蚀废液、酸性除油剂废液、碱性除油剂废液、棕化废液、化学铜废液和硫酸铜废液;增设一套离心脱水机,用于降低干膜渣含水率) | 工况正常 |
| 1 | / | **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 水喷淋+活性炭,增设25m高DA045排口 | 工况正常 |
| 1 | 隔声、降噪、防振 | 厂界噪声西面、北面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东面、南面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 隔声、降噪、防振 | 工况正常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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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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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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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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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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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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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