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年产10万吨电子级玻璃纤维暨3.9255亿米电子布零碳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年产10万吨电子级玻璃纤维暨3.9255亿米电子布零碳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微粉车间一(三期)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5月2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6月11日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 公告信息 | 年产10万吨电子级玻璃纤维暨3.9255亿米电子布零碳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微粉车间一(三期)(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10万吨电子级玻璃纤维暨3.9255亿米电子布零碳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发改备****3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微粉车间一(三期)(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微粉车间一(三期) 2.2 建设地点:****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巨石路东侧。 2.3 建设内容:土建、安装及附属工程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本项目为轻型门式钢架(局部为框架结构体系),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20033,建筑高度12.25米,最大跨度23.8米。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约2971。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工程为“年产10 万吨电子级玻璃纤维暨3.9255 亿米电子布零碳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微粉车间一(三期),本次招标单体建筑面积为20033.63 ;无地下室,地上一层;屋面钢架结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 140日历天 2.10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下载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政府投资项目。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2024 年 5 月 22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2025 年 5 月 22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其他要求 3.8.1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 3.8.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 注: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3.5(1)项包含的情形如下: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d、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3.4.2、3.4.3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或签电子章均予以认可)。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审查标准如下:
5.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3.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5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至2026年6 月 11 日 23 时 59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6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请投标人提前注册、登录**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址:http://49.****.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交易活动。过程中可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用户手册”查看操作指南(咨询电话:025-****8675)。投标文件中需从**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的材料,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链接,信息库中的资料需信息完整、清晰、有效。未按要求从信息库中获取的材料,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县新材料产业园巨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县**商品城10 石路1号。 号楼203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漆工 电话:158****0678 电话:0517-****3198 传真: / 项目负责人:高先生 邮编: /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 电子邮箱: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县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7-****9069,****5690 10.3异议渠道 通过**市公共**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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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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