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松夏工业园供热管网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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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供热管网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业园供热管网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工业园供热管网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2.1.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设计服务分两个标段,****工业园西南片供热管网项目(下称“一标段”)、****工业园东北片供热管网项目(下称“二标段”)。一标段计划设计工作管管径为DN80-DN300供热管道约4610米,估算工程费用为3691.25万元;二标段计划设计工作管管径为DN80-DN300供热管道约5050米,估算工程费用为3334万元。

由于项目拓展开发具有不确定性,存在合同期内累计发放的任务单工作量远少于合同预估工作量的风险,合同结算时按发包人发放的任务单及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设计人对此风险应充分知晓,并自愿承担相关损失和风险, 发包人不对以上原因引起的设计人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及承担违约责任。

2.1.3 工程建设地点:**区狮山镇。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确定2名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一标段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二标段中标人。

2.2.2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服务范围与内容:工程设计基本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道管位、管道保温、管道支架及基础、管道防腐等设计,及根据各个项目实际需要而设置的顶管井、桁架、检修便道、减温减压器等附属设施及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布置方案图、断面图、区位图、局部大样图、设备材料规格型号清单、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说明书、施工图、断面图、大样图、区位图、总图;编制工程材料技术规格书;编制送审报批所需的各项设计技术文件,并配合完成相关送审报批工作;配合施工图审查,并根据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意见修订施工图;配合工程预算编制工作,并根据预算编制机构要求出具补充资料;根据需要到项目现场进行勘察、现场指导施工工作;根据项目需要出具设计变更;配合发包人招标工作,编制项目整体材料模拟清单及设计相关大样图等。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或发包人已发出的任务单累计估算金额达到合同暂定总额(即预算金额),以先到者为准。服务期内发包人已发放的任务单,无论是否在服务期届满前完成,设计人均须持续履行相应义务直至全部服务内容履行完毕之日为止。

2.4 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一标段设计费预算金额为996577.00元,二标段设计费预算金额为910694.00元。投标报价为费率报价且唯一,报价必须为固定系数,不接受区间数值(如 5%~8%),报价范围为0%≤投标费率≤100%,凡超过报价范围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2.5服务质量标准:工程设计遵照《城镇供热管网设计标准》(CJJ/T34-2022)等国家、行业最新规范、标准要求。工程设计符合国家、行业最新规范要求。

2.6服务成果: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成果通过审查取得审查合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C1级和GB2级压力管道设计资质;

注: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总局****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3、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建设信息网(网址:www.****.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4、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承接过 1 项设计长度不少于3千米且设计温度大于200℃的市政供热管道设计项目业绩;

注: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时间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评审所需的关键特征信息的,投标人可提供该项业绩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或交付使用证书的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材料作为辅助证明材料;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章,并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5、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热力”或“供热”或“热能”等热力工程相关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需作为项目业务及技术对接的唯一联系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和截止投标前12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2025年5月-2026年4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所提供的相关****政府部门颁发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委员会颁发的为准。如职称证书由经人社部门核****委员会或机构颁发的,须打印相关人员在**人力**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职称评审信息查询”的人员信息页面作为****委员会/颁发机构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材料(职称证书由中央单位(企业)下属二级单位颁发的,需提供中央单位(企业)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材料以及二级单位经中央单位(企业)核准备案的证明材料)否则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

3.6、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或“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目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网址:www.****.cn/xinyongfuwu/?navPage=4)。(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以开标当天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保留复核的权利,并以复核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7、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一要求签署《投标人声明》。

3.8、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二要求签署《投标承诺书》。

3.9、关于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5月29日23时59分至2026年6月3日23时59分(**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获取招标文件,并从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cn/)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后完善主体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在获取招标文件、注册、完善主体资料的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3)招标文件获取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招标文件获取费用500元),支付成功后请在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word版,,投标人须保证平台上预留的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账号准确无误,招标文件以发出的word版为准,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

【广咨平台操作指引】请查阅《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手册,获取路径:平台网站右上角→平台服务→左侧栏“操作手册;

【移动CA、电子签章及电子保函相关问题】客服热线400-****-7878;人工客服请扫描网站右下角浮窗“移动CA电子保函”中的微信二维码咨询。

【广咨平台账号、技术故障】微信客服:扫描网站右下角浮窗“微信客服”,即可与平台客服实时对话,同时提供人工服务。人工客服在线时间: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时间可留言,人工客服人员会在上班后尽快处理。智能客服:“广咨小智”24小时在线,可直接发起在线对话咨询。服务热线:拨打400-9030-870,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注:上述费用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不予退还。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价格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2)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3)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登记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重新组织招标。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5.1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3日。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6月22日09:00标书代写-09:30(**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环**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时间:2026年6月22日09时30分,地点:**市环**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和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cn/)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其他事项

7.1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标书代写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0757-****8526

7.2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拒绝自本项目招标人确定其发生该行为之日起12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7.2.1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7.2.2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7.2.3 存在行贿情形的;

7.3 其他说明:

7.3.2 关于异议及投诉: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

(3)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伦工

地 址:**市**区桂城街道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副楼509室

联系电话:0757-****852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环**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 系 人:胡工

联 系 电 话:020-****3314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如需)。我公司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均属实,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在本项目招投标法定期间,若投标人收到任何针对我司的异议和投诉,我司应依法举证,否则愿意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事务所性质)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投标人因串通投标、采用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受到过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我单位投标文件和工程进度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进场,承诺不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等一切关键岗位人员,并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增派相关人员。

五、本公司承诺,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开展本项目分包,承诺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仅以最低价法进行分包。

六、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投标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代表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

二、本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没有伪(变)造或虚假成分。

三、本单位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出借、转让、买卖、伪造企业或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证照、业绩、获奖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也不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

四、本单位自觉接受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则要求参与投标,依法公平竞争,不采取虚假或恶意投诉等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正当权益。

以上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的处理(处罚)。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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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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