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S49**至**高速公路玉井至五户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文件做如下补遗修改:
原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S49**至**高速公路玉井至五户段项目起点位于**县玉井镇姚家坪,与G75兰海高速相接,跨越洮河在衙下集镇与南屏镇之间设置出入口立交,绕避寺洼遗址沿古洞沟布线,终点位于南屏镇越紫**,与S49**段顺接。
2.2项目简介:
S49**至**高速公路玉井至五户段项目起点位于**县玉井镇姚家坪,与G75兰海高速相接,跨越洮河在衙下集镇与南屏镇之间设置出入口立交,绕避寺洼遗址沿古洞沟布线,终点位于南屏镇越紫**,与S49**段顺接,建设里程长20.3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5米。
现变更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S49**至**高速公路玉井至五户段项目起点位于**县玉井镇,与G75兰海高速相接,经衙下集、南屏终点位于****市界,与S49**至**高速五户至莲麓段顺接。
2.2项目简介:
S49**至**高速公路玉井至五户段项目起点位于**县玉井镇,与G75兰海高速相接,经衙下集、南屏终点位于****市界,与S49**至**高速五户至莲麓段顺接。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5米。
原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限定费率为:0.09%。
投标人填报的费率不得超过最高限定费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现更正为: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限定费率为:0.09。
投标人填报的费率不得超过最高限定费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原第八条支付方式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委托合同采用总价模式,****公司成立且项目实质性开工后,由
项目法人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具体以咨询单位与项目法人双方签署的前期工作承接协议为准)。
现更正为: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由项目实际法人单位支付,总服务费支付原则如下:
工可报告获得主管部门审批后,支付总服务费的95%;
初步勘察设计及概算获得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支付总服务费的5%。
请登****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地 址:**市**区交通中路185号
联 系 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139****779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街11号建设大厦3楼306室
联系人:张玲玲
联系电话:180****3800
行业主管部门:****运输局
联系电话:093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