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次转让的探矿权已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探矿权),许可证有效期限:2026 年 4 月 30 日 - 2031 年 3 月 31 日。 2、评估****交易中心备查,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中心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中心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根据《**自治区**县大西营子西铜多金属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书》(浙之矿评报字[2025]048号),提请意向受让方注意: (1)评估对象为招拍挂方式取得探矿权,探矿权价款已处置完毕。根据“财综〔2023〕10号”文件相关规定,未来探矿权转采矿权时,按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本次评估在成本费用中已考虑采矿权出让收益。 (2)评估对象为评审备案的**量(内自然资储备字[2020】169号),品位工业指标为,边界品位1g/t,最低工业品位为2.5g/t,矿床平均品位为4.5g/t。《详查报告》中还有估算了伴生铅、锌、银、硫矿种,由于伴生矿种品位较低,《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时对除银外的伴生矿种未利用;另外,《详查报告》还估算有金低品位矿体矿石量69.05万吨,该**量未备案,《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也未予利用。本次评估依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也未对上述除银外的伴生**量和低品位**量予以利用。 (3)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厅《关于转发并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397号),本探矿权地质勘查工作程度已达详查,已满足小型金属矿山探矿权转申请采矿权的相应条件,故本次评估未设定后续勘查期,也未估算后续勘查费用。 4、探矿权存有不可预计的自然因素变化、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储量估算不足等风险,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仔细阅读相关资料,充分了解矿山勘探涉及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使用、林地占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特殊要求,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和自身承担风险的能力。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评估报告》****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间(法****中心查阅评估报告等资料(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签订保密承诺后,可查阅)。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标的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 8、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