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民昌村坡毛土地整治项目管护服务(二次)供应商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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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市**区甲子镇民昌村坡毛土地整治项目管护服务(二次)供应商的公告

征集单位

**市乡村****公司


项目名称

**市**区甲子镇民昌村坡毛土地整治项目管护服务(二次)


项目概况

**市**区甲子镇民昌村坡毛土地整治项目位于******委员会,项目区总面积为14.3994公顷,管护面积约122.45亩(其中新增水田面积74.02亩、旱地改水田面积48.43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保水保肥、田间道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及其他工程等。


征集内容

一、管护内容

1.成交供应商负责项目区内补充耕地、灌溉、排水、道路、涵洞、泵房和其他配套设施设备的使用、管护、维护等(具体工程设施设备清单详见附件1)。

2.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已建成的补充耕地上每年至少种植一季水稻,连续种植三年;项目备案入库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成交供应商须在备案入库后每年的8月18日前完成水稻种植并通过验收,并在水稻生长期及时清除地块内杂草。

3.成交供应商负责项目已建成的补充耕地的地力培肥,利用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秸秆粉碎深翻还田、增施有机肥和覆膜保墒等技术手段,提高土壤肥力,有效提升补充耕地质量,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不下降。

4.在合同期限内,****政府有关耕地保护的相关规定对土地进行使用、种植等。


二、管护要求及标准

(一)灌溉、排水和配套设施

1.成交供应商负责管理和维护项目建成的灌溉、排水和配套设施。

2.项目建成的灌溉和排水设施,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人为损坏或设施被盗等,由成交供应商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维修,确保各项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二)田间道路、桥涵等设施

1.成交供应商负责管理和维护项目建成的田间道路、桥涵等设施。

2.项目建成的田间道路、桥涵等设施,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组织人力物力进行修善,确保道路系统通达顺畅。

(三)补充耕地

1.成交供应商负责管理和种植项目建成的补充耕地。水田应每年至少种植一季水稻或水生粮食作物;可以稻旱轮作或倒茬,但不得连续两年种植非水生粮食作物。不得出现国务院和自然**部明令禁止的“非粮化”、“非农化”和撂荒等现象,确保补充耕地长期稳定利用。

2.成交供应商负责项目建成的补充耕地质量提升。加强补充耕地地力培肥,利用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秸秆粉碎深翻还田、增施有机肥和覆膜保墒等技术,提高土壤肥力,有效提升补充耕地质量,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不下降。

(四)标识标志

1.成交供应商负责对项目建成的公示牌、标志牌、警示处理进行管护,确保形态完好、内容清晰。

2.成交供应商负责各种维修、添置等。

(五)管护职责

1.应维持土地利用现状,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阻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区内建房、修坟、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污染物和排放污染物等一切破坏耕地的行为。

2.成交供应商负责项目区内的耕地、灌溉和排水设施、田间道路、桥涵等项目建成设施的管理、养护、使用和维修等。

3.按管护要求,对项目区的耕地进行耕作、种植和培肥。

4.定期检查项目工程的使用和管护情况,并将情况反馈采购单位和管护监管单位。

5.对采购单位和管护监管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做出回应并进行整改,配合采购单位和管护监管单位做好项目管护相关工作。

(六)管护标准

管护工作应达到《****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琼府办〔2022〕22、《**省新增耕地调查认定技术规范(试行2023年修订版)》、〈**省自然**和规划厅关于印发《**省耕地垦造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琼自然资耕〔2022〕120号)和《****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意见》(海府规〔2021〕1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及管护监管单位的要求。如有新规定的管护标准及要求,按新规定执行。


三、服务地点

**市(具体位置以征集单位通知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管理、经验、信誉、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的要求(提供承诺函);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承诺函);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提供承诺函);

6、不存在不良行为或信用记录(提供邀请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标书代写


五、管护期限

自委托管护之日起至2028年8月31日


六、其他要求

(一)履约保证金

1.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247.00元(大写伍万零贰佰肆拾柒元整)。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采购单位不支付成交供应商与履约保证金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

2.成交供应商每完成一季水稻种植并通过验收后,需向采购单位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申请。采购单位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的33.33%退还至成交供应商指定账户。成交供应商完成第三季水稻种植并通过验收后,采购单位将剩余保证金一次性退还至成交供应商。

(二)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内,若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省自然**和规划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3〕1203号)等文件规定履行连续三年每年种植一季水稻并通过验收的管护义务,视为成交供应商应违约,采购单位将有权扣减未履行种植义务年度的履约保证金。若导致项目耕地指标出现被冻结以****政府等有关部门构成违约,面临处罚、信誉受损及等不良后果情况的,成交供应商还应赔偿由此造成采购单位的一切损失。如有新规定的管护标准及要求,则按新规定执行。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管护协议为准。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3日17:30分,有意向的供应商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资料(详见附件2)至我司,提交方式可通过现场提交、邮寄(邮寄以我司收到时间为准)。报名资料应严格按照本公告附件格式要求编写、逐页盖章、密封以及提交纸质件壹份,若供应商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或未对本次采购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报名资料视为无效。标书代写

地址:****7楼

联系人:明工187****8998 韦工155****8720



附件: 1.**市**区甲子镇民昌村坡毛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设施设备清单

2.报名资料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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