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金平区鮀浦医院和金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易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审批
广东-汕头-金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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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控制中心易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6-05-30 16:16
****医院****控制中心易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6年5月30日,****、****控制中心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项目现场进行现场检查,并审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经认真讨论后,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验收意见及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控制中心位于**市**区**路38号,厂址地理坐标为:北纬23°26'5.892",东经116°41'5.784",建设内容包括易地搬迁******(以下简称“**医院”)、易地搬迁新****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项目废气配备“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项目员工20人,厂内不设食宿。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079.8m2,总建筑面积为38686.76m2,地上面积为计容面积,共31987.40m2:****医院住院、门诊综合大楼25824.39m2,****中心6145.15m2,供氧中心17.86m2;地下室用于车库及其他配套用房,为不计容面积,共6699.36m2。项目职工约400****医院300人,****中心100人),配套食堂、地下停车场、备用柴油发电机、配电房、垃圾收集间、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医院门急诊量约180000人次/年。

2022年1月******公司编制完成了《****医院****控制中心易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2年2月14****环境局的审批意见(汕市环建〔2022〕2号)。2023年11月经汕

头市**区编委批准,更名为****。****于2025年12月31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124********946660C001Z)。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的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工艺未发生变动。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变动后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废水污染物排放种类不增加、环境影响基本不变,本次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如下:

(一)废水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综合污水处理后排放口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排放限值(氨氮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处理厂设计进水浓度的要求);空调冷凝水消毒预处理排放口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1排放限值;酸碱中和消毒预处理排放口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排放限值。

****控制中心微生物检验室废水消毒预处理设施排放口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传染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后排放口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发电机废气排放口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和林格曼黑度1级;油烟废气处理后排放口《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中型规模。****控制中心实验室排气口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排放标准;油烟废气处理后排放口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地下车库废气排放口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污水处理设施周界无组织废气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控制中心厂界无组织废气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中非甲烷总烃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排放标准中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NMHC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噪声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l2348-2008)2类、4 类标准。****控制中心厂界噪声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l2348-2008)2类、4 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代为转运处置,日产日清;一般固体废物可回收物由再生**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医疗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危险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消毒、脱水后,不具感染性,按一般固废处置;废过滤介质、废气处理设施废活性炭、污水处理原辅材料包装、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控制中心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代为转运处置,日产日清;一般固体废物纯水制备设备更换的废滤芯由供应商回收处置;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废过滤介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

(五)地下水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地下水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监测结果均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分类管理设施完善,分类处理方式得当,符合竣工环保验收相关要求,可以对项目进行自主验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监测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控制中心

地址:**市**区**路38号

联系人:林生

联系电话:0754-****0536

****

2026年5月30日

****医院****控制中心易地建设项目.zip

链接: https://pan.**.com/s/1ElBoIaiS0_Z__eJYT3ehkg 提取码: 053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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