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利星耀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锂电材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鹰潭-余江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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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锂电材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2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5日-2026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01-****706

传 真:0701-****708

通讯地址:**市府前路24号,邮编:335001

项目名称

****废旧锂电材料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工业园潢溪片区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江****公司

建设项目

概况

本项目属**工程,位于****工业园潢溪片区(原**纳****公司****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度55分55.002秒,北纬28度20分34.554秒),厂区面积约13333.3平方米(约20亩)。项目以退役磷酸铁锂电池包、退役**锂电池包为主要原料,经上料预处理、检测及放电处理、电池包拆解、电池模组检测等工序制得产品梯次利用电池;以废磷酸铁锂电池正极材料、废磷酸铁锂电池负极材料等为主要原料,经一次破碎、一次筛分、二次破碎、二次筛分、研磨、三次筛分、打包等工序生产正极黑粉和负极粉料,形成年产2410t梯次利用电池(其中包括梯次利用磷酸铁锂电池包705t/a、磷梯次利用酸铁锂电池模组550t/a、梯次利用**锂电池包665t/a、梯次利用**锂电池模组490t/a)、9441.92t正极黑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及厂区内已建成的 1#生产厂房、2#生产厂房等主体工程;租赁厂区内已建成的1栋办公楼,建设配套供水系统、供配电系统等公用工程;在租赁的厂房内建设退役锂电池原料库、磷酸铁锂电池正负极材料原料区、包装及梯次产品库、黑粉成品区等储运工程;**配套废气治理设施、废水治理设施、固废暂存库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退役锂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生产线电池贮存废气和正极材料综合利用生产线、负极材料综合利用生产线工艺粉尘,无组织废气主要是上述未被捕集的废气。项目退役锂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生产线电池贮存废气经收集后经1套三级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正极材料综合利用生产线、负极材料综合利用生产线工艺粉尘经收集后分别经2套“沉降室+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外排废气中NMHC、氟化物、颗粒物(炭黑尘)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通过采取加强设备的密闭性、严格控制系统的负压指标、定期对密闭式负压装置检修、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提高废气收集率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厂界处NMHC、氟化物、颗粒物(炭黑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NMHC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沉淀池处理后的初期雨水一并排入****处理厂,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各污染物需满足****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石油类、氟化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破碎机、滚筒筛、研磨机、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震、车间隔声、加强设备维护控制噪声影响,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冷却液、废机油及机油桶、废劳保品、废活性炭、初期雨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废电池和模组外壳、废铜排、废导线、废铝片、废塑料隔板、废不锈钢卡环、废导流管、废铝排、废布袋、破损电池、不良电池包/电池模组、废铜料、废铝料、废普通包装袋、布袋除尘器捕集负极粉、负极粉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厂区设置1座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6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设置一个不良电池包/电池模组仓库(占地面积225平方米)、1个破损电池仓库(占地面积20平方米)和1个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60平方米),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危险废物、机油、电池内的六氟磷酸锂等在贮存、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以及生产过程中遇热源和明火引发火灾爆炸后进而造成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以及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导致的污染物事故性排放。项目厂区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加强设备预防性维护,经常检查易腐蚀部位,加强设备的密封性和车间通风,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在厂区设置1座200立方米事****管理部门认可后可兼做消防废水收集池)和1座20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或者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等,及时收集泄漏的化学品及生产废水,杜绝事故废水、废液直接排放。为防范废气事故排放,厂区配备备用电源,各废气处理设施均配有备用电机、风机及备用处理装置等,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启用备用装置进行处理。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6.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原料和固体废物分类存放,不设置露天堆场;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对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沉淀池、事故应急池、机油间、破损电池库等重点防渗区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地面防护及防渗设施完好,在厂区地下水下游设置1个地下水监控井,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7.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1#生产厂房、2#生产厂房周边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公众参与活动主要采取了网上公示、张贴公示、报纸公示和公众座谈会等调查形式。调查结果为无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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