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再生塑料颗粒200吨**项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调试时间公示
为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规定,现将****年产再生塑料颗粒200吨**项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调试时间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再生塑料颗粒200吨**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市阜沙镇丰联村工业区C幢4厂房2区(丰联村聚宝街1号旁)
主要建设内容:主要从事生产再生塑料颗粒,年产EPS再生塑料颗粒200吨,本项目占地面积约660m2,建筑面积约660m2,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二、建设项目竣工、调试起止日期:
1、开工日期:2025年12月05日
2、竣工日期:2026年02月03日
3、调试起止日期:2026年02月04日~2027年02月03日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设施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阜****公司。
②挤出直接冷却废水、喷淋废水委托有生产废水处理能力的机构处理。
2、噪声污染及治理设施
①合理安排生产,严格控制工作时间;
②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并采取减振和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
③合理布局噪声源,将噪声源尽量安排在厂房中部可以有效的增加距离消减;
④加强对设备进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加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产生。
⑤禁止在夜间进行原辅材料装卸、运输或其他产生高噪声的运营活动。
3、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②一般工业废物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处理;
③危险废物交由相关危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转移处理。
4、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破碎粉尘和挤出废气经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水喷淋(自带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2026年05月31日至 2026年06月12日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以拨打投诉电话: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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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