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根据《****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公开招募1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见习人员,综合行政岗1名。
招募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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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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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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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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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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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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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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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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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见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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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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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全日制 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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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活补贴:2200/人/月,表现优异者可视情况增加补贴;见习期间提供伙食补助;见习人员可按规定报销差旅费。 2、见习内容:办公室文秘相关工作。 |
1、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管理类、法学类专业可优先考虑; 2、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办公室工作。 |
二、招募对象
(一)招募对象:16-24岁失业青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国内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失业登记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电子证》。
(二)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募岗位表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募: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已参加过就业见习人员;
(2)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人员;
(3)在公司、其他社会团体等经营主体担任高管、董事、监事等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募录用的其他人员。
三、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12个月。
四、见习人员生活补贴
见习期间,我公司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公司就****公司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长期有效(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咨询联系电话:0831—****002,联系人:游女士;
3、本次就业见习招募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办公室(长江大道中段21****中心大楼5楼503),本次招募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材料
1、《宜民社会****公司就业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一寸照片);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毕业证复印件;
4、学位证复印件(没有可不提供);
5、《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省就业创业电子证》。
(三)初审
审核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报名资料真实有效者进入面试。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招募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报名后另行通知。
2、面试要求:应聘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面试成绩公示
面试成绩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六)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在二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3、体检标准****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4、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综合审查
体检合格后,****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拟录用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拟录用见习人员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一)因不符合见习管理规定、放弃面试、体检或审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拟用;
(二)符合招募条件且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办理就业见习手续。
八、注意事项
见习人员不属于见习单位职工,不建立劳动关系,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见习人员应自觉准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就业见习,因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需提前与见习单位协商一致,递交《离职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