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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795516H | 建设单位法人:曹喜军 |
| 曹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市**区冶金街繁荣路 1 号 |
| ****公司300平烧结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9-铁矿采选;锰矿、铬矿采选;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810-B0810-铁矿采选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22.420000 纬度: 40.678889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15 |
| 营行审〔2024〕17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2********795516H002P |
| 2026-02-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9978.96 |
| 12265 | 运营单位名称:敬业****公司 |
| ****9551-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瑞丰环保****公司 |
| ****6070-0 | 验收监测单位:**北方陆海****公司,恒茗检测****公司,****公司 |
| MA0Y2MB0-9,MADTK2QJ-2,****5066-7 | 竣工时间:2025-11-30 |
| 2026-02-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4-30 |
| 2026-04-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5649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内容为淘汰现有1号132m2烧结机及2座10m2竖炉球团,建设1台300m2烧结机,年产烧结矿量332.64万t。配套建设原燃料上料系统、配料系统、燃料破碎系统(依托)、混合系统、烧结系统、成品筛分室、成品矿槽除尘系统、脱硫脱硝系统、配电室等公辅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2026年1月,1号132m2烧结机及2座10m2竖炉球团系统已经停止生产,风、水、电、气等主要能源介质已断能,不再具备复产条件,营****分局已到现场复核。目前正在组织外委拆除项日招标,待定标后及时对其组织拆除。,建设1台300m2烧结机,年产烧结矿量332.64万t。配套建设原燃料上料系统、配料系统、燃料破碎系统(依托)、混合系统、烧结系统、成品筛分室、成品矿槽除尘系统、脱硫脱硝系统、配电室等公辅设施。 |
| 2026年1月,1号132m2烧结机及2座10m2竖炉球团系统已经停止生产,风、水、电、气等主要能源介质已断能,不再具备复产条件,营****分局已到现场复核。目前正在组织外委拆除项日招标,待定标后及时对其组织拆除。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建设1台300m2带式烧结机,具备年产烧结矿332.64万吨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过程主要包括:原料上料、预配料(混匀配料)、燃料破碎、二次配料、混料整粒、烧结、破碎及冷却、余热利用、成品筛分等。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1台300m2带式烧结机,具备年产烧结矿332.64万吨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过程主要包括:原料上料、预配料(混匀配料)、燃料破碎、二次配料、混料整粒、烧结、破碎及冷却、余热利用、成品筛分等。 |
| 二次配料室配料矿槽数量增加2个;一次混合室及二次混合室的建筑面积增加且内设的圆通混合机参数变化;烧结室配置的单辊破碎机参数变化;成品筛分室内增加1套高效复频筛;烟气循环方式发生变化;主抽风机建筑面积增加;成品矿槽室建筑面积增加、成品矿槽数量增加、总储量增加;混匀料场、熔剂堆场、成品堆场、洗车平台;空气压缩站未建设,新增设备位于老厂区高线空压站;新增依托二期料库(现有混匀料场);新增1座一次配料室;氨水储罐容积增加;新增1座10kV配电室;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混匀料场废气经1套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5m排气筒P01排放,上料、燃料破碎 及转运站产生的颗粒物依托现有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现有30m高排气筒DA048 排放,配料系统废气经1套覆膜滤料 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5m排气筒P02排放,一混二混废气经1套高效湿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m排气筒P03排放,梭式布料系统废气经1套高效湿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m排气筒P04排放,烧结机头废气经“重力除尘+双室四电场主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式除尘+中低温SCR脱硝”处理后经80m排气筒P05排放,机尾废气经1套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50m排气筒P06排放,成品筛分废气经1套覆膜滤料布袋除尘 器处理后经35m排气筒P07排放,成品矿槽废气经1套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5m排气筒P08排放。以上各排气筒出 口颗粒物、SO、NOx排放浓度须满足《关于印发**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环综函〔2019〕212号)附表1超低排放限值要求,烧结机头氟化物、二噁英类排放浓度须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及其修改单中表3排放限值要求。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烧结机余热锅炉系统排污水、循环冷却水池排污水、除盐水站浓水、脱硫废水、湿式 除尘器排水、烟气冷凝器排水等,其中脱硫废水、除盐水站浓水经**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脱硫工序;循环冷却水池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水、湿式除尘器排水、烟气冷凝器排水直接回用于混料加湿工序,无废水外排。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须对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除尘灰回用烧结配料工序,除尘泥回用于混料工序,废布袋收集后外售,脱硫石膏外售建材企业,废反渗透膜收集后由厂家回收,脱硫废水处理污泥外售建材企业,废矿物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催化剂交有资质单位外运及处置,厂区内不暂存,提盐副产品需进行危废鉴定,经鉴定若为一般固废,则外售综合利用,若为危险固废,则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储运,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和转运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阶段性验收废气主要预配料、燃料破碎、配料、混料、布料、烧结、成品筛分、成品矿槽及转运等废气,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氨和二噁英类。 (1) 本项目涉及废气排放口中DA281五烧预配料除尘排口、DA190四烧燃破除尘排口、DA285五烧配料除尘排口、DA286五烧混合湿法除尘排口、DA288五烧机头湿法除尘排口、DA294五烧机尾排口、DA296五烧整粒除尘排口、DA298五烧成品槽除尘排口排放的颗粒物均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4119-2025)中表1中“烧结机机尾、带式焙烧机机尾以及其他生产设备”对应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 本项目DA290五烧机头排口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二噁英类及氨均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4119-2025)中表1中“烧结机头、球团焙烧设备”对应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 烧结车间外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4119-2025)表2中“烧结有厂房车间”对应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4) 一次混合室外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4119-2025)附录A表A.1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5) 厂界外无组织废气氨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4119-2025)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外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烧结机余热锅炉系统排污水、循环冷却水池排污水、除盐水站浓水、湿式除尘器排水、烟气冷凝器排水等。其中、除盐水站浓水直接回用于冷却塔冷却;循环冷却水池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水、湿式除尘器排水、烟气冷凝器排水直接回用于混料加湿工序,无废水外排。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等,已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所在厂区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其中,危险废物包括设备定期更换的废矿物油(废润滑油)、液压设备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油桶以及脱硝过程产生的废催化剂;一般固废包括各除尘器所收集的除尘灰、除尘泥,废布袋,脱硫系统产生的脱硫灰,软化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反渗透膜。 废矿物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送至厂区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目前已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除尘灰、除尘泥直接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收集后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定时更换并回收处置厂区不暂存。 |
| DA286、DA288、DA294、DA296排气筒高度增加;DA190排气筒高度降低;脱硫工艺变更为循环流化床法脱硫,不产生脱硫废水,未建设脱硫废水处理系统,不产生提盐副产品;烟气循环方式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厂区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对不同区域采取相应的分区防渗措施,你公司须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制度并开展定期监测,监测数据存档备查,如发现地下水因本项目受到污染,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办法,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HJ878-2017)制定监测计划,废气、噪声等监测数据须存档备案,一旦出现超标排放或环境中本项目特征因子异常现象,你公司应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整改,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或妥善解决环境超标问题后,方可恢复生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三级防范措施。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针对本项目修订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市、****工业园钢铁工业产业区、**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 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定期做好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和隐患排查治理。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 投入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施工期间满足“六个百分百”,施工机械采用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第四阶段标准限值的机械进行施工。本项目不同区域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已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及土壤跟踪监测制度。已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已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三级防范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修订。项目投产前,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29.26 | 0 | 0 | 21.63 | 0 | 207.63 | -21.63 | |
| 102.23 | 0 | 85.66 | 9.65 | 0 | 92.58 | -9.65 | |
| 17 | 0 | 14.72 | 1.6 | 0 | 15.4 | -1.6 | |
| 0.44 | 0 | 0 | 0.04 | 0 | 0.4 | -0.04 | |
| 28.07 | 0 | 23.84 | 2.65 | 0 | 25.42 | -2.65 | |
| ****2605.75 | ****680 | 0 | ****717.29 | 0 | ****9568.46 | ****962.71 | / |
| 1860.53 | 18.77 | 1528.081 | 330 | 0 | 1549.3 | -311.23 | / |
| 4284.16 | 415.087 | 3339.794 | 1065.27 | 0 | 3633.977 | -650.183 | / |
| 2084.79 | 101.835 | 2689.357 | 179.84 | 0 | 2006.785 | -78.005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布袋除尘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4119-2025) | 布袋除尘 | 已监测 | |
| 2 | 循环流化床法脱硫+中低温 SCR 脱硝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4119-2025) | 烧结机机头废气设置重力除尘+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循环流化床法脱硫+中低温 SCR 脱硝 | 已监测 |
| 1 | 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消声器 | 本项目所在厂区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隔声、消声器 | 已监测 |
| 1 | 依托600平烧结氨站事故水池 | 依托现有600m2烧结氨站事故水池,事故水池容积为1000m3,位于新厂区原料场南侧 | |
| 2 | 氨水罐区重点防渗 | 氨水储罐区已进行重点防渗 | |
| 3 | 氨水罐区重点防渗、主厂房区、循环水泵房等区域一般防渗,其他区域非硬即绿,一般地面硬化,地下水跟踪监测 | 氨水罐区重点防渗、主厂房区、循环水泵房等区域一般防渗,其他区域非硬即绿,一般地面硬化,地下水跟踪监测 |
| 依托厂区现有事故池,依托现有 600 平烧结机破碎室,依托厂内现有供水系统,****水库供水和市政管道供水,依托厂内现有原料站总降所66kV 配电站,依托厂区现有煤气管网,依托厂区氮气官网,依托600平燃料破碎室及排气筒,依托现有B3、B4、B5、B6、G2转运站,依托一次料场及对应设备,依托现有危废间,依托新厂区现有雨水排放系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新厂区现有事故池,依托现有 600 平烧结机破碎室,依托厂内现有供水系统,****水库供水和市政管道供水,依托厂内现有原料站总降所66kV 配电站,依托厂区现有煤气管网,依托厂区氮气官网,依托600平燃料破碎室及排气筒,依托现有B3、B4、B5、B6、G2转运站,依托一次料场,依托现有危废间,依托新厂区现有雨水排放系统,新增依托二次料库及对应设备,依托老厂区高线空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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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