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副食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单位:****
二、项目名称:****2026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需求概括:预测1年副食品采购量约为1350.00万元。结合本单位副食品采购筹措运行实际,主要包括蔬菜水果类、干杂调料类、牛奶饮料类、畜肉、禽蛋类和水产类等全品类副食品。拟分3个标段,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其中一标段:畜肉禽肉水产类;二标段:蔬菜水果类;三标段:蛋奶调料等其他类。
1.乙方所供产品有外包装的必须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制造者及经营者的名称、地址、生产(或分装、包装)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产品标准号;无外包装的必须保证产品干净卫生、无杂质、无虫蚀虫蛀现象、保证产品干净,确保产品质量完好。
2.乙方所提供产品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烂、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质。
3.乙方所供产品不得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
4.乙方所供产品中不得有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
5.蔬菜水果类要求蔬菜新鲜无烂叶、无霉变,供货时提供每批次农药检测合格证明,水果新鲜,无病虫害。
四、采购意向公示时间:2026年5月27日-6月16日
五、概算金额:约1350万元
六、预计采购和供货时间:预计采购时间为2026年6月中下旬,预计供货时间为2026年8月上旬-2027年8月上旬,合同期限为1年(365天)。
七、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合同期限不超过2年,每年签订1次,期限12个月,每季度按标准要求对供应商进行1次履约考评,第1年前3季度考评优秀、基层单位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的供应商,可续签1次合同;合同期内累计2次考评满意度低于70%的供应商,甲方应当终止与其签订的供货合同。
八、供货方式:按照“货物按需分装、质检复称入库、凭证随货同行”要求组织实施,每周供货3次(暂定为每周一、周三、周五各1次)。特殊情况下,以单位实际需求为准,满足指定地点、保质量、随时供应、即时配送要求;供应商负责配送并承担相关费用及风险。
九、初步服务要求及供应商相关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须提供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及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三)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食品经营企业,所供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及环保要求,具备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人员健康证等,各项证照须在有限期限内;委托代理人及相关服务人员与供应商应存在实质性隶属关系(含工资发放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四)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六)供应商****部队驻地具备承担军队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且明确条件与实际情况一致。
(七)具有独立配送能力,有一定规模的配送团队(服务人员、配送车辆、保障设施等)。
十、供应商意见反馈方式
1.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购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53****7048
监督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153****7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