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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
| 采购方式 |
项目类型1 |
| 采购机构**** |
采购地区**省-**市-**市 |
我要投标
开始时间: 2026-05-28 08:42:24
截至时间: 2026-06-03 18:30:00
****公司
关于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总承包( EPC)第Ⅰ标汪家沟、周家店渡槽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招采)
采购变更的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采购人因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总承包( EPC)第Ⅰ标工程建设需要,于2026年5月28日发布谈判公告,租赁两台设备(采购编号: **** ),因原设置的“供应商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条件与项目实际需求不匹配、合理性不足,且截至目前符合条件的报名供应商不足 3 家,为保障采购活动公平、顺利开展,现对本项目作如下变更:
一、资格条件调整
原谈判文件中 “供应商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要求予以取消,允许小规模纳税人参与本项目响应。同步对《评审办法》中与 “供应商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相关的资格审查条款进行相应调整,取消对纳税人资格的限制,资格审查以本次变更后的要求为准。
二、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仅调整上述资格条件及评审办法相关条款,采购文件其余条款及项目立项相关资料均保持不变,继续执行原规定。标书代写
三、时间调整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截至时间由 2026年6月1日下午18时30分延期至2026年6月3日下午18时30分。
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由 2026年6月5日上午9时30分延期至2026年6月8日上午9时30分。标书代写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由 2026年6月5日上午9时30分延期至2026年6月8日上午9时30分。
评审时间由 2026年6月5日上午9时30分延期至2026年6月8日上午9时30分。
本公告为原谈判公告、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原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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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