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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市高新区汽车零配件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不含研发车间)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氧****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GB/T22490—2025)、《****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和《关于印发**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水保函〔2023〕500号)等相关法律及文件,****于2026年5月17日召开**市高新区汽车零配件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不含研发车间)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氧****公司,主体设计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会议前,验收组成员及与会代表查勘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经质询、讨论,形成了**市高新区汽车零配件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不含研发车间)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向社会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从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6月12日。公众如有问题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反映,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逐一进行处理与回应。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