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建****公司持有31处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 公告起始日期2024-07-10 公告截止日期2026-06-02 公告周期470个工作日 公布媒体****交易所有限公司官网、**省公共**交易云网站 标的所在地**省**市 标的类别房产 资产描述中建****公司将持有的31处资产转让 是否网上报名是 子标的信息
| 监测编号 | 标的名称 | 预估数量 | 挂牌单价(万元) | 单位 | 挂牌价格(万元) | 评估价格(万元) | 账面净值(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当前用途 |
| GR2024GZ****327 | 标的1:金融城-二期-商务区-小湾河商业-负1-72 | 2.111546 | 124.180000 | 13.00 | |||||
| GR2024GZ****337 | 标的11:金融一期11号楼负3-505 | 0.387224 | 17.700000 | 1.80 | |||||
| GR2024GZ****339 | 标的13:金融一期11号楼负3-500 | 0.387224 | 17.700000 | 1.80 | |||||
| GR2024GZ****341 | 标的15:金融一期11号楼负3-430 | 0.387224 | 17.085571 | 1.80 | |||||
| GR2024GZ****342 | 标的16:金融一期11号楼负3-428 | 0.373782 | 17.085571 | 1.80 | |||||
| GR2024GZ****343 | 标的17:金融二期C4栋负2层036 | 0.530224 | 20.350000 | 21.00 | |||||
| GR2024GZ****350 | 标的24:金融城-一期-商务区-11号楼车位-11号楼车位-负4585 | 0.375191 | 17.150000 | 1.80 |
一、简况 基本情况 名称: 中建****公司 注册地(地址):**省**市**区甘平路30号 法定代表人:陈朝静 注册资本: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经营规模:大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5********424968P 是否联合转让:否 内部决策情况:董事会决议 资产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国资委监管 选择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公司911********001035K 批准单位名称 **** 决议类型批复 二、标的简况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账面净值(万元) 账面原值(万元) 标的评估值: 万元 标的单价评估值: 万元 不动产
| 标的名称 | 地理位置 | 权证编号 | 建筑面积(㎡) | 当前用途 |
| 标的1:金融城-二期-商务区-小湾河商业-负1-72 | 黔(2022)**市不动产权第****104号 | 58.810 | ||
| 标的11:金融一期11号楼负3-505 | 黔(2022)**市不动产权第****940号 | 45.710 | ||
| 标的13:金融一期11号楼负3-500 | 黔(2022)**市不动产权第****709号 | 45.710 | ||
| 标的15:金融一期11号楼负3-430 | 黔(2022)**市不动产权第****377号 | 45.710 | ||
| 标的16:金融一期11号楼负3-428 | 黔(2022)**市不动产权第****370号 | 45.710 | ||
| 标的17:金融二期C4栋负2层036 | 黔(2022)**市不动产权第****158号 | 38.380 | ||
| 标的24:金融城-一期-商务区-11号楼车位-11号楼车位-负4585 | 黔(2022)**市不动产权第****352号 | 45.710 |
重要信息披露:1、标的按现状转让,受让方自行踏勘,责任自负。
2、此次转让标的可组合受让也可单独受让。
3、本次转让的房产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分期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无 保证金返还: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最终受让方的,所交纳保证金自书面审核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本次转让是否涉及抵押、担保、查封、租赁、诉讼:无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 受让资格条件:无 交易条件:无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是 保证金交纳账号:218********011****3925****交易所有限****银行****公司 交纳金额:详见标的信息 交纳时间: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交纳,不得晚于公告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其它 |
保证金交纳事项:意向受让方按标的转让公告的约定金额交纳保证****交易所指定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交易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经竞价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 四、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满后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A.不变更信息公告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公告,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自主报价 信息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五、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委托,拟将我方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交易所有限公司就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的产权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的相关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表》及附件资料内容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六、意向受让方享有权力及应负义务意向受让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产权转让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转让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受让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资产转让标的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七、附注:****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交退有关须知1.出现下列情形意向受让方可申请退还保证金:
(1)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质性审查后未达到求购方条件或参加竞价未能成功;
(2)国资监管部门认为其他应退还保证金的行为。
除以上情形外,意向受让方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不得随意要求退还保证金。
2.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交易所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对保证金做出不予退还的决定: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交易所损失的;
(2)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按未照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参与后续交易的;
(3)进入网络竞价程序后,无竞买人进行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无效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6)其他无故不配合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
(7)信息披露内容约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8)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9)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3.本所作出不予退还保证金决定,该保证金由本所暂行保管,交易双方对退还保证金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置,未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4.****法院提起诉讼或是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后,须将有关部门的受理意见以书面报至本所,本所将继续保管该保证金,待产权持有人凭相关司法机构作出的生效裁决,并通过司法执行程序向本所申请协助执行裁决要求支付补偿金时,我所将按照有效判决或裁定执行。
在交易过程中,如出现以上情况,****交易所有限公司将遵照本须知进行办理。上述条款将在意向受让方进行求购登记时予以书面告知。本所不对退还保证金的结果做出任何保证和承诺。 八、附注二:****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网络竞价有关须知 其他附件: 九、交易所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联系人:吴经理、刘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851-****3166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市**区**路58****广场A座 交易机构网址:http://ww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