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城乡智慧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 |
||
|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5-29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15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15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
| 公告内容 |
**城乡智慧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澄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本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收到多家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为保证本次招标工作公平、公正、顺利开展,现就本项目相关内容统一进行澄清答疑及调整,现作澄清及调整。 一、澄清答疑具体事项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条“技术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技术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技术投标文件”。但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未见“第二部分技术投标文件格式”章节内容,那是否不需要编制技术投标文件 回复:本项目不需要编制技术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提供的表格未对人员的人数、职称等级、专业做出要求。请问该项目是否对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以外的人员并无要求如若有要求请明确,如若没有要求,所需承诺是否可写“如若中标,我方将结合现场实际提供满足招标人要求的驻现场人员”。 回复:本项目对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以外的人员并无要求,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中提到“此表人员为承诺制,投标人不需要提供具体资料”。请问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以外人员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第十章商务部分(四)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里面明确 回复: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中提到“此表人员为承诺制,投标人不需要提供具体资料”,但“投标文件第十章商务部分(六)其他相关人员简历表(如有)”提到“其他相关人员应附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第二代身份证、职称证(如有)、毕业证、岗位证、社会保险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应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请问,是否需要填写投标文件第十章商务部分(六)其他相关人员简历表(如有)如果需要填写,是除项目负责人以外人员都需填写此表还是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外人员填写此表表格后需要附执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吗 回复: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5.“投标文件第十章商务部分(四)项目管理机构2.1拟任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单位填报)、2.2拟任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投标单位填报)、2.3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负责人)简历表(投标单位填报)”在投标制作软件上面只能依据系统选择对应人员,系统自动生成表格与投标文件所给格式不同。请问是否需要以PDF格式在上传一遍 回复: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6.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分类分项工程量计价表,里面存在定额项,形成的报价文件定额项必须与分类分项工程量计价表中一致吗如果定额不沿用是否作为废标项 回复:投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一致,定额由投标单位自主报价。 7.根据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异常低价警戒线下浮区间为5%~10%,具体下浮数值由招标人在5%-10%区间范围内选择确定,根据发出的招标文件,里面未填相应数值,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根据****委员会、****交易中心2025年12月17日颁布的《关于在“机器管招投标”合理低价法项目中采用有限数量入围制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不适用异常低价警戒线机制。 8.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存在的定额项工程数量为软件格式计量单位换算数值,与清单工程量数值存在偏差,投标人最终形成的投标报价文件针对定额项工程量是否可以修正,如修正后与招标清单数值不一致是否为废标条件。例如: 是否可修正为0.96。 回复:不可以修正为0.96;本项中定额工程量为1m,清单工程量为96m ,定额工程量为一个清单单位的工程量,投标清单中的工程数量必须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一致。 9.招标文件《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序号34.29项“闸阀DN50”无工程数量,请明确数量。 回复:工程量清单中无工程数量的该项工程数量为0。 10.招标文件《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序号47.7项与47.28项均为“闸阀DN100”,其项目名称和数量均一致,是否重复,请回复。 回复: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11.招标文件《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中序号1.4.3项“地面工程”单位是否为“m2”,请回复。 回复:“地面工程”单位为“m2”。 12.招标文件45页中:要求“安全生产费用以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安全生产费用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费用)的2.5%标准计取,并在招标文件《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中以固定值单列,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均以该固定值报价,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由于投标人计价方式与招标限价计算不同,请明确不可竞争费的安全生产措施费金额; 回复: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即安全生产费)按照382223.11元固定报价,删除该表中备注“固定费率报价”。 13.请明确招标文件中安全生产费是否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同一笔费用 回复:招标文件中安全生产费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同一笔费用。 14.从系统中下载的**城乡智慧供水—体化项目工程量清单.xls,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是带定额的,一般来说,每项清单可能每个人用软件套的定额都不一致,想问:投标清单是否需要和招标清单一致,定额也必须一模一样。 回复:投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一致,定额由投标单位自主报价。 15.招标清单中的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带定额)中,安装的设备部分,清单中的数量还和下面的定额消耗量不一致,定额也没单位。例如:序号: 1.6 项目编码:500****01001 项目名称:水表DN25 计量 单位:块 工程数量:12 。定额是:(C10-1351 IC卡、智能水表安装 (螺纹连接) 公称直径(mm以内) 25 个 1)。序号1.7和1.8问题一样,定额还没单位。 序号1.13 工程量为0。要求重新修改招标清单,删掉定额,只保留清单项。 回复:招标清单中的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带定额)中,安装的设备部分投标时清单中的数量与招标清单保持一致,定额消耗量及单位由投标单位结合招标文件自行考虑。 二、本项目招标清单已作出调整,调整后的清单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三、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4款第(1)项内容修改为:招标代理费4.8万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本澄清答疑文件属于招标文件有效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文件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答疑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认真研读本公告全部内容,严格按照最新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特此公告。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5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