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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相关规定,2026年5月7日建设单位****在**市**县主持召****加工厂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参会的单位有施工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共5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会议前,部分与会人员查看了工程现场。会上,建设单位就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介绍。验收组及与会代表观看了工程影像,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汇报,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质询、讨论,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如下: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中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