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拟对****检测实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26-05-29 16:54
根据****检测实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5月29日至2026年06月0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罗城街道龙园路90号,邮编:527200
联系电话:0766-****60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检测实验室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罗****村委****工业园龙泰路3号)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年产2000万套玩具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现有项目)位于罗****村委****工业园龙泰路3号),总占地面积为20800.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1599.34平方米,主要从事塑胶玩具生产,年产塑胶玩具2000万套。现有项目于2024年4月2日取得关于《****年产2000万套玩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云环(**)审[2024]7号);2024年4月11日完善排污许可登记手续,于2024年9月4日履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并取得《****年产2000万套玩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有项目每天1班工作制,每班工作10小时,全年工作300天。 |
| 环评机构 | 江****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扩建项目检测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酸雾经通风橱收集至碱液喷淋+干燥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45.6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剪切样品产生的粉尘通过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