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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绿能综合处置产业园项目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县绿能综合处置产业园项目”招标文件更正公告通知如下:
1、原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6项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④或⑥种形式提交”修改为:“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③或④或⑥种形式提交”;
2、原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6项投标保证金“③****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本项目不适用。”修改为:“③****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电子保函应由获准对接**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的金融机构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提交的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省公共**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试行)》要求,以及在电子保函文件中应有担保人对电子保函真实性和承担责任等的承诺、查验保函网址。”
3、其余内容不变。
4、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处均做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cn)、**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cn/)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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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