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绿色低碳发展转型力度不够。**市以钢铁、水泥、制糖、林产品加工等为主要产业,专精特新企业少,产业结构偏重,能源消费结构不够合理,煤炭消费比重偏高,2020—2022年连续三年煤炭消费比重超过60%以上,****集团有限公司能耗增幅为18.35%,并逐年攀升。2023年1—8月**市规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316.67万吨标煤,同比增长3.9%,排名全区第8位,比去年同期上升4位。绿色低碳发展转型力度不够:未能全面构建低碳循环工业体系,对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十四五”节能降碳目标任务造成一定压力。
二、责任单位
****委员会、****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大力实施产业转型升级三年攻坚行动
1.2024年2月4日印发《****委员会关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三年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覃发〔2024〕2号),加快打造木业板材家居、绿色化工、水泥建材、粮油食品加工等产业集群,2024年**区规上工业总产值完成354.65亿元、同比增长16.3%;2025年**区规上工业总产值完成389.24亿元、同比增长6.1%。
2.大力发展现代农业。2024年—2025年,共引进1000万以上的现代农业产业项目95个,合同总投资64.22亿元,**市**区现代农业产业园获认定为2026年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3.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出台《2025年**区农产品销售物流补贴资金实施方案》,******公司获认定为自治区县级农****中心。
4.大力推进新能源发展。风电、光伏新增744MW装机容量,中能建光伏项目一期、晶科电力光伏项目、****风电场项目二期等3个项目并网投产,****风电场、垌心风电场、大岭风电场等3个项目开工。
(二)推进主要用能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
1.强化技术改造与资金支持。积极推动工业企业实施设备更**技术改造,引导**市****公司进行节能改造,累计折合节能2575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7134吨。在资金扶持方面,2024年指导2家企业成功申报自治区新型工业化领域资金120.8万元;2025年指导1家企业获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资金315万元;并已组织广****公司氨基树脂及其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申请2026年度该项资金。
2.深化节能诊断与监察。全面开展节能诊断服务及能效对标达标工作,持续提升工业能效水平。2024年以来,已组织6家企业进行节能诊断;2025年8月,对3家重点企业开展了国家专项节能监察。
3.实施重点减排与排查落后产能。****公司#2K窑尾烟气脱硝超低排放技改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窑尾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开展了2025年淘汰落后产能摸底工作,经全面排查,**区本年度无淘汰落后产能退出计划。
(三)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1.中国能建新能源发电项目进展顺利,其中光伏一期(北1区一期和南区一期光伏项目)500MW于2024年11月份已实现全容量投产,储能站项目已投运50MW。
2.重点风电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全****风电场二期项目、樟木风电场、大岭风电场等5个风电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50.7亿元,总装机容量达680MW。截至目前,已竣工1个,开工3个,另有1个项目计划开工。
3.推进屋顶光伏建设。目前我区屋顶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38.65MW,分布145个行政村覆盖率达99%。
(四)加强节能降碳目标管控
1.能耗强度控制成效显著。2021—2024年**区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分别为173.98、142.63、130.75、152.26,能源消费总量增速分别为-10.12%、-18%、-12%、16.5%,“十四五”前四年,**区能耗强度累计下降27.50%,已超额完成下降14.50%的规划目标,超前完成节能任务。
2.严格项目节能审查。持续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备案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2024年共通过4个项目的节能审查;2025年推动1个项目通过“两高”联席会议审查,通过2个项目节能审查;两年累计保障项目用能约8万吨标准煤(等价值)。
3.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根据《**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025年版)》,需接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企业共8家。截至目前,8家企业全部完成接入,接入率100%。
4.推动企业绿电消费。积极引导重点企业使用绿色电力,台泥****公司2024年购买绿电3145.5万千瓦时,2025年台泥****公司使用绿电1073万千瓦时,****公司使用绿电204.2411万千瓦时。
5.做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穗通实业、首控生物、鑫扬金属等3家公司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上遏制污染,控制有毒有害物质产生或排放。
四、验收情况
我区已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了问题二相应的整改措施并通过销号验收,且销号台账完整,符合验收销号条件,于2026年1月组织开展并通过自行验收,于2026年3月向市委生态环****领导小组申请验收销号。2026年4月,市委生态环****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自治区反馈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会议,研究审议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自治区移交2024年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备案事宜,经市委生态环****领导小组审定,原则同意问题二通过销号备案。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1日至6月12日。
监督电话:077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