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征收土地信息 |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县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能源 |
| 名称: | ****征收土地预公告 郎征预告〔2026〕5号 | 文号: | 无 |
| 生成日期: | 2026-03-23 | 发布日期: | 2026-03-23 |
| 关键词: | 征地法定公告 |
****征收土地预公告
郎征预告〔2026〕5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钟桥街道金桥村、钟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钟桥街道金桥村、钟北村范围内。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一**宏远小区,南至索梗路,西至学府雅苑,北至分流西路;地块二、三**水田,南至马家园,西至乔木林地,北至水田;地块四**钟梅路,南至分流西路,西至白石涧路,北至伍牙山路;地块五********公司,南至索梗路,西至******公司,北至**县峻岭门窗;地块六**营盘路,南至水田,西至钟梅路,北至分流东路;地块七**营盘路,南至索梗路,西至钟梅路,北至其他林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部分目的为**县2025年新型城镇化(一期)项目-道路建设工程建设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类基础设施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其余部分拟征收土地为****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钟桥街道金桥村、钟北村范围内,采用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电子屏显示等方式发布,并在****门户网站(https://www.****.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张振,联系方式:****183。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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