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 发布机构: | 县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名称: | 关于**县****基地建设项目(山幸路升级改造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含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 文号: | 无 |
| 生成日期: | 2025-03-12 | 发布日期: | 2025-03-12 |
| 关键词: | 关于**县****基地建设项目(山幸路升级改造项目)涉河建设方案 (含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施工信息 |
****发展中心:
你单位《关于**县****基地建设项目(山幸路升级改造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请示批复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拟建的**县****基地建设项目(山幸路升级改造项目)涉河建设方案:拟建山幸路升级改造项目全长7.23km,道路标准为三级,起点与G235相接,终点与S604相接。项目是在原路面上实施提升改造,路线位于河道右岸堤防背水坡二台处,在河道管理范围(背水坡坡脚10米)之内”。
二、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防洪评价计算方法和成果。**县****基地建设项目(山幸路升级改造项目)顺堤线背水侧布置,项目未在河**设置阻水构建物,未产生阻水,项目建成后对河道行洪无影响、对河势稳定无影响;项目建设没有削减现有的堤防堤身断面,对河道岸坡和堤防影响很小。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影响防治措施,如下:
1、道路桩号K7+180堤顶处现有高压电线杆迁移后,对道路桩号 K7+140~K7+180段迎水坡加培,采用黏土加培,加培堤顶长40m,培宽1.5m;加培后沿内堤线**防洪墙,防洪墙为C25砼结构,长40m,墙高1.5m。
2、对道路左侧埋地自来水供水管道进行更新改造,将新管布置在道路右侧路肩下。
四、建设单位应细化防洪影响措施设计,与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同步实施。
五、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应妥善维护好堤防、护岸等防洪工程设施,如有损毁应及时按原标准予以恢复,****水利局的监督管理。
六、拟建工程开工时,应通知我局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并对该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工程竣工验收时,****水利局参加,工程竣工****水利局备案。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取得相应部门审批、核准,本行政许可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变更的,应按照规定重新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