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梅渚镇大梁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审批
安徽-宣城-郎溪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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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
发布机构: ****政府 主题分类: 国土**、能源 / 公民
名称: 《**县梅渚镇大梁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10-25 发布日期: 2025-10-25
关键词: 《**县梅渚镇大梁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
《**县梅渚镇大梁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5 15:42

《**县梅渚镇大梁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于2025年10月20****政府批复。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进行批后公告。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大梁行政村开发边界以外村庄用地,面积为8.38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年为2021-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6-2035年。

三、发展定位与目标

1.形象定位

“产村融合 幸福大梁”

2.发展目标

以用地节约集约为基本导向,坚持保护优先、底线限制、空间整合、总量控制的理念,严格落实上位规划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合理划分功能区,优化大梁村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强土地用途空间管制,以建立“三生”与乡村旅游发展有机结合为目标,构建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乡村生态景观相融合的乡村发展新格局。

四、村庄分类及规划指引

居民点分类:依据《**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大梁村村庄区位、人口规模、发展水平、空心化程度等要素,将大梁村居民点划分为稳定型8个、收缩型17个以及撤并型7个。

行政村分类:依据《**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居民点分类,规划确定大梁村为集聚提升类村庄。

五、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1. “三线”及相关控制线落实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落实

至规划期末,落实村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29.85公顷。

(2)生态保护红线落实

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3)村庄建设边界

至规划期末,落实村庄建设边界面积64.39公顷。

2.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规划在全域保护的基础上,落实上位空间管控,遵循“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的原则,对村域用地布局进行优化调整:

(1)农林用地布局优化

村域现状农林用地面积共725.12公顷,规划农林用地76655公顷,至规划期末,农林用地共增加41.43公顷。

其中:耕地增加40.33公顷;林地增加11.05公顷;园地减少5.84公顷;草地减少0.18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增加1.13公顷,陆地水域减少5.07公顷。

(2)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村域现状总建设用地面积共113.13公顷,规划总建设用地71.77公顷,至规划期末,总建设用地共减少41.3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共减少40.22公顷。

其中:****基地减少6.05公顷;商业用地增加0.38公顷;工业用地增加5.62公顷,仓储用地增加0.10公顷。

3.规划留白指标

(1)留白用地分析

村庄绝大部分建设用地增量已确定用地性质的情况下,对近期产业发展等其他建设需求较明确,落实较精准,少量用地暂未明确具体用途,村庄规划2.00公顷留白用地。

(2)准入清单

留白指标主要用于农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项目。对一时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建设用地,可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时再落实建设用地规模、明确规划用地性质,并于项目批准后更新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数据库。

六、产业布局规划

规划在村域内形成“两轴三区多点”的布局结构。

两轴:为钟梅路和**路两条产业发展轴;

多区:城镇开发区、田园农耕区、水库保护区;

多点:村域内多点齐发,加强农产品加工等产业配套,促进产业兴旺。

七、近期建设项目(工程)

综合考虑村庄发展情况和居民的迫切需求,协调近远期规划的有序衔接,合理确定近期急需推进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修复、国土综合整治和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明确项目类型、建设规模、用地面积和建设时限等。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内容

用地面积

建设时限

备注

1

村庄拆迁与安置

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撤并型村庄主要为货币化安置。

6.95公顷

2021-2035

2

用地整理

落实新增耕地

11.79公顷

2021-2035

低效林草园地整理

2021-2035

3

生态修复工程

沿河道水系生态工程等

2021-2025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2021-2025

4

园区****中心

产业发展工程

大梁中心村

0.37公顷

2021-2025

5

****服务中心

配套****停车场用地

2.94公顷

2021-2035

6

环水生态康养服务产业园

****小学规划改造为大梁村养老服务产业园

0.43公顷

2021-2025

7

****中心

——

2.01公顷

2021-2025

8

高质量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

——

1.12公顷

2021-2035

9

****中心

主要为发展农业相关项目的设施

0.54公顷

2021-2035

10

****发展中心

鑫煜门窗

2.15公顷

11

留白用地

位于村委**侧

2.00公顷

2021-2035

12

道路畅通工程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纬二路延伸**12m宽度

2021-2035

13

赵家湾道路硬化

2021-2035

14

停车位建设

结合实际情况

2021-2025

15

幼儿园

结合实际情况

2021-2025

16

户厕改造

村域范围

2021-2025

17

污水处理设施

村域范围

2021-2025

18

通信设施改善

全村

2021-2025

19

**公厕

根据实际情况

2021-2025

20

**科研用地

2.00公顷

2021-2028

21

**停车场

0.94公顷

2021-2028

22

****广场用地

根据实际情况

2021-2025

23

美化工程

人居环境整治

临时搭建建筑及院墙整治

2021-2035

24

绿化工程

主要景观节点绿化

2021-2025

25

村庄亮化工程

路灯

2021-2025

26

村庄节点标识

根据实际情况

2021-2025

27

防洪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

村内泄洪沟清淤疏通

2021-2025

28

森林防火工程

林场防火

2021-2025

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449.02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29.85公顷。耕地内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本村园地5.13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本村林地130.12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

本村草地1.57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草地禁止改变用途。

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0.96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6.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42.97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0公顷。****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8.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0.43公顷。主要用于商业、商务金融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建设。

9.工矿用地

本村工矿用地6.05公顷。主要用于工业生产。

10.仓储用地

本村仓储用地0.13公顷。主要用于物流仓储和战略性物资储备。

11.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16.11公顷。主要用于铁路、公路、机场、**码头、管道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2.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1.45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

13.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0.51公顷。主要用于军事、外事、宗教、安保、殡葬,以及文物古迹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4.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2.00公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5.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169.75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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