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处理厂****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性质:改扩建
场区地址:**市**区仁厚镇佛子岭
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填埋场改建,****填埋场库容370万m3,已填埋垃圾270万m3。本次****填埋场库区中部设南北向围堤一道,把原库区分为东库区和西库区。其中西库区为原生活垃圾库区,进行生态修复封场;东库区为改造的应急填埋库区,应急填埋库区中部设分区围堤一道,****填埋场库区,右侧为改造的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库区。根据现状填埋库区情况,本次****填埋场库区库容按6.7万m3考虑,则应急填埋库区改造总库容为17万m3。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市**区仁厚镇佛子岭
联系人:龚场长 联系电话: 189****265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机构:******公司
联系地址:**市**区江湾路6号丽景湾C3栋2楼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156****5418 联系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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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