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盐坝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先期实施段(华大基因中心)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林木采伐有关情况的公示

审批
广东-深圳-盐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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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盐坝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先期****中心)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林木采伐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盐坝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先期****中心)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深****建设中心

项目名称

盐坝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先期****中心)项目

项目类型

1-基础设施项目

****机关

****委员会

批准文号

****

被用地单位

**市**区梅沙街道

使用林地面积(公顷)

0.0145

使用林地期限

2年

采伐株数

3

优势树种

其它硬阔

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位置

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方式

(一)网上公示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门户网站

http://pnr.****.cn/yt/

(二)实地公示

1.****

地址:**市**区海景路10号

2.******办事处

地址:**市**区大梅沙盐梅路88号

3.盐坝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先期****中心)项目现场

地址:**市**区****中心段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海景路10号;收件人:冼倩妤;联系电话:0755-****1937;并在信封上注明“盐坝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先期****中心)项目直服用林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xianqy@pnr.****.cn(政务邮箱),邮件标题请按照“盐坝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先期****中心)项目直服用林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5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盐坝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先期****中心)项目临时使用林地伐区设计范围图

****

2026年5月29日

文档附件:

盐坝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先期****中心)项目临时使用林地伐区设计范围图.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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