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 用地单位或个人 | 深****建设中心 | ||
| 项目名称 | 盐坝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先期****中心)项目 | 项目类型 | 1-基础设施项目 |
| ****机关 | ****委员会 | 批准文号 | **** |
| 被用地单位 | **市**区梅沙街道 | ||
| 使用林地面积(公顷) | 0.0145 | 使用林地期限 | 2年 |
| 采伐株数 | 3 | 优势树种 | 其它硬阔 |
| 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位置 | 详见附件 | ||
二、公示时间
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方式
(一)网上公示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门户网站
http://pnr.****.cn/yt/
(二)实地公示
1.****
地址:**市**区海景路10号
2.******办事处
地址:**市**区大梅沙盐梅路88号
3.盐坝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先期****中心)项目现场
地址:**市**区****中心段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海景路10号;收件人:冼倩妤;联系电话:0755-****1937;并在信封上注明“盐坝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先期****中心)项目直服用林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xianqy@pnr.****.cn(政务邮箱),邮件标题请按照“盐坝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先期****中心)项目直服用林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5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盐坝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先期****中心)项目临时使用林地伐区设计范围图
****
2026年5月29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