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隆街镇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EPC总承包 |
| **县隆街镇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EPC总承包 |
| **县隆街镇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正常 |
| 2026-06-01 09:29:54 |
| 2026-06-04 23:59:59 |
| 2026-06-01 09:29:54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县隆街镇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隆街镇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EPC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县隆街镇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EPC总承包 | |||||
| 公示名称 | **县隆街镇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年05月29日 | |||||
| 评标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主)****(成)广****设计院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 | 98.52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主)**市****公司(成)**市广****公司 | 综合得分 | 81.96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主)**市****公司(成)顺风****公司 | 综合得分 | 74.42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主)****(成)广****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报价下浮率1.50%,**费报价下浮率1.50% | |||||
| 质量承诺 | (1)设计要求: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省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 工期 | 总工期为 150天,其中:①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2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②施工工期:130天(以建设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开工通知书指定之日算起)。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彭庆洛 设计项目负责人:雒怀庆 | 资质资格 | 姓名:彭庆洛 证书: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粤244********14566 姓名:雒怀庆 证书:高级注册环保工程师 注册编号:B****00116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主)**市****公司(成)**市广****公司 | |||||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报价下浮率1.32%,**费报价下浮率1.32% | |||||
| 质量承诺 | (1)设计要求: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省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 工期 | 总工期为 150天,其中:①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2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②施工工期:130天(以建设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开工通知书指定之日算起)。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施工项目负责人:魏雄军 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孙光逊 | 资质资格 | 姓名:魏雄军 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粤144********05134 姓名:孙光逊 证书:高级工程师 注册编号:粤高职证字第180****013325 号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主)**市****公司(成)顺风****公司 | |||||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报价下浮率1.25%,**费报价下浮率1.25% | |||||
| 质量承诺 | (1)设计要求: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省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 工期 | 总工期为 150天,其中:①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2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②施工工期:130天(以建设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开工通知书指定之日算起)。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张辉 设计项目负责人:唐旭 | 资质资格 | 姓名:张辉 证书: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粤244********01833 姓名:唐旭 证书:高级工程师 注册编号:201********0075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业绩情况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政府 | 联系地址 | **县隆街镇环镇街13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林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2-****803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2-****289 | |||
| 联系地址 | **县元善镇环**路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06月02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6年06月04日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