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广东盼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陶化剂1000吨、硅烷剂1000吨、磷化剂1000吨、除锈剂500吨、除油助剂30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中山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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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拟对****年产陶化剂1000吨、硅烷剂1000吨、磷化剂1000吨、除锈剂500吨、除油助剂3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6-06-01


根据****年产陶化剂1000吨、硅烷剂1000吨、磷化剂1000吨、除锈剂500吨、除油助剂3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6月01日至2026年06月0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坦洲镇坦神北路91号三楼,邮编:528467

联系电话:0760-****9001

传 真:0760-****900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陶化剂1000吨、硅烷剂1000吨、磷化剂1000吨、除锈剂500吨、除油助剂3000吨**项目

建设地点

****坦洲镇第三工业区火炬路2号H栋之二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年产陶化剂1000吨、硅烷剂1000吨、磷化剂1000吨、除锈剂500吨、除油助剂3000吨**项目建于**市坦洲镇第三工业区火炬路2号H栋之二,中心位置:东经113度25分36.130秒,北纬22度17分33.594秒,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用地面积860平方米,建筑面积86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年生产陶化剂1000吨、硅烷剂1000吨、磷化剂1000吨、除锈剂500吨、除油助剂3000吨。

环评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从事陶化剂、硅烷剂、磷化剂、除锈剂、除油助剂的生产,主要有投料、混合、分装等工序,配套纯水制备工艺。所有设备均使用电能。
1、大气污染物
1)投料、混合、分装废气(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氨、非甲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包围型集气罩收集经碱液喷淋(自带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TVOC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项目涉及VOCs原料使用及储存采取相应的无组织控制措施,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中表3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3)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臭气浓度、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排放限值要求。
2、水污染物
项目生活污水(630吨/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坦****公司处理。
项目的生产过程中设备的运行产生噪声,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减振、消声和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合理布局等。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废包装物(葡萄糖酸钠)、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材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化学品包装物(氟锆酸铵、硝酸镁、纯碱、硅酸钠、硝酸镍、氟硅酸钠、氧化锌、磷酸锌、珠碱、磷酸、水性树脂、氟锆酸、改性钼酸铝、氨水、水性有机硅树脂、水性聚氨酯、三乙胺、37%盐酸、98%硫酸、液碱)、碱液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废干式过滤器填料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主要地下水、土壤主要污染途径为化学品仓储、危险废物仓储泄漏垂直下渗,废气沉降,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厂区地面硬底化处理,化学品仓库、危废仓及厂区其他地面按照不同区域和等级的防渗要求进行硬化处理;加强废气治理措施运维。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磷酸(85%)、氧化锌、镍及其化合物(以镍计)、氟锆酸、钼及其化合物(以钼计)、氨水(25%)、37%盐酸、98%硫酸、机油、废机油,经计算Q<1。环境风险事故情景为化学品/危险废物泄漏、事故排放及火灾伴生次生环境风险。
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厂区门口设置缓坡,厂区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化学品储存场所及危废暂存区做好防渗防漏及设置缓坡等措施;加强治理措施运维。
项目建成后,全厂VOCs排放总量为0.0315吨/年。
项目主要从事陶化剂、硅烷剂、磷化剂、除锈剂、除油助剂的生产,使用的工艺、设备和原辅料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管理规定》《****政府关于印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公示期未接到群众反馈。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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