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沼气发电项目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办事处513国道与宿田路交叉口东88米******厂区内
法 人:李**
建设项目竣工时间:2026年1月17日
项目建设地点****办事处****厂区内。环评阶段,该项目利用厂区原有预留空地,总占地面积1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1平方米,购置沼气发电内燃机2台,烟气余热利用系统1套。产品主要原料为****处理站产生的沼气,生产工艺为脱硫后的沼气进入沼气发电内燃机进行发电,发电产生的高温烟气进行余热利用产生蒸汽,项目建成运营后,年可发电650万Kwh/a,余热蒸汽3600 t/a。该项目年运行300天,每天运行24小时,年运行7200小时。
本次验收范围包括主体工程、环保工程等。
项目实际建设中为确保沼气燃烧废气稳定达标,沼气进燃烧机前新增设1台脱硫罐,项目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设计内容一致,公司于2026年1月进行了**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许可证重新申请,2026年1月16日通过了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
****于2025年12月委托****对《****沼气发电项目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5年12月29日,****环境局**分局以临环报告表[2025]42号对该项目环评文件进行了批复。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企业属于简化管理,公司项目已填报**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排污单位编码为****,本项目首次填报**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的时间为2021年08月19日。
项目主体工程于2026年1月份开工建设,2026年1月17建设完成,2026年1月22日至1月23日开始调试试运营。目前该工程的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运行情况正常,具备环保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该项目于2026年1月组织验收,于2026年5月27日组织专家评审会,通过项目竣工验收,现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二、公示时间
2026年5月28日
三、公示期间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50****4886
通讯地址:****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