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生态绿道项目路基工程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2026-06-01 10:00:00 |
| 发布单位:****集团****公司 |
| 公告 | |||||||||||||||||||||||||||||||||||||||||||||||||||||||||||||||||||||||||||||||||||||||||||||||||||||||||||||||
| 公告标题:****公司长株潭生态绿心“一厅一道”生态绿道项目**段施工三标段项目路基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 |||||||||||||||||||||||||||||||||||||||||||||||||||||||||||||||||||||||||||||||||||||||||||||||||||||||||||||||
| 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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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公司长株潭生态绿心“一厅一道”生态绿道项目**段施工三标段项目路基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路基工程 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省**市**区。 建设规模:挖方18023.9m3,填方25699.5m3,挖除旧路3024.6m3,绿化26959m2,混凝土工程6790m3.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项目休闲自驾线(K9+060-K12+147),骑行慢跑线(QK12+630-QK24+075.639)段路基土石方工程、边坡防护及涵洞基础、绿化等工程。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1个包件。 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2.3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且与入库专业类别相一致。 3.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 标 。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范围内的 D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自主到项目所在地实地踏勘了解项目情况,并取得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确认证明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公开招标活动的分包商,应当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网址:https://scp.****.cn/ )进行报名,待招标人对报名的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分包商,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图纸仅供查阅,电汇支付(账户名称:****集团****公司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马甸支行 账号:01-10-009699-01 ),回执需注明:****公司长株潭生态绿心“一厅一道”生态绿道项目**段施工三标段项目路基工程购买标书费,请分包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前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售后不办理退款。 4.3 请于 2026 年 6 月 1 日 10 时至 2026 年 6 月 6 日 10 时止 (**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原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2 日 10 时。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纸质版原件送达至****。加急标书代写 5.2 分包商未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或投标文件原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踏勘现场时间: √不召开;投标人自主到项目进行踏勘并取得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确认证明 。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 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人) :**** 地 址:**省**市**区 联系人: 刘国藤 电 话:132****6688 2026年 6 月 1 日 附 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 /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近三年指合同或补充协议签订日期自2023年6月至2026年6月,业绩合同或补充协议需用扫描,业绩合同或补充协议至少包括首页、工作内容页(描述不清者附清单页)、合同价款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 / 。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注: / 。 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现场踏勘证明) 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自主到项目所在地实地踏勘了解项目情况,并取得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确认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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