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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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年度港区零星维修工程-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度港区零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项目类型:
| 工程施工 |
邀请供应商: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06-01 10:00:00 | 公示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名称:
| **** |
采购人地址:
| ****开发区**路1# |
联系人:
| 郑秀玲 |
联系方式:
| 152****0028 |
邮箱:
| ****@cmhk.com |
联合采购人:
|
异议及投诉的受理渠道
受理异议的渠道:
| 异议联系人:郑冬烈 |
| 异议联系电话:180****3805 |
| 异议邮箱:****@cmhk.com |
| 异议说明:异议的处理主体为采购单位,如供应商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应按照上述规定的异议联系人/电话/邮箱与采购联系人确认异议处理情况。 |
受理投诉的渠道:
| dzzbts@ciesco.****.cn |
标段(包)信息1
标段(包)名称:
| 年度港区零星维修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001 |
采购范围及内容:
| 2.1采购范围及内容: 2.1.1****港区内零星项目维修,包括:招银1#-9#泊位港区、辅建区、仓储中心。 2.1.2施工范围主要为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具体以采购人需求指令为准。 2.2采购项目规模:694176元以下。 2.3中选供应商选定及中选价: 2.3.1在参与报价的有效供应商中,通过按照评审办法,选取中选供应商,并统一按排序第一的价格作为中选价,分别与多家中选单位签订合同(具体中选单位数量根据采购结果决定),多家签约单位结算总价相加原则不超出合同暂定总价。 2.3.2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综合考虑,在报价清单中填报下浮比例和最终报价。 2.3.3合同签订时需按采购人的安全管理要求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2.4履约保证金:中选(成交)通知书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该保证金待合同期满一年以后无息退还。 2.4.1如该保证金未按时缴交,采购人有权选择重新选择其他供应商作为中选供应商,由此引起的损失由原中选供应商自行承担。 2.4.2工程项目验收后一年内若因工程质量原因需返修的,在采购人提出整改通知要求后,中选供应商在收到整改通知后七天内未按要求整改,采购人有权找第三方承担该维修项目,维修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维修费用的部分由中选供应商补缴。2.5采购人应安排一名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建设、施工管理等工作,并指定一名工地代表常驻在工地现场,更换应事先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在采购人有权要求下更换工地代表的时限为12小时。 2.6 合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1年合同工期满后,如对合同续约甲乙双方均无异议,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合同期限可顺延一年。具体零星维修工程工期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以书面通知为准。 2.7本项目承包方式为固定单价包干,包括人工料机、建筑垃圾的外运费用、管理费、措施费、税费等施工过程可能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合同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一旦中选,单价不予以调整,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2.8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2.8.1合同签订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过结算审核后按季度结算,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结算款 2.9工期延误: 2.9.1.供应商逾期、质量问题、质保期违约等违约责任以及违约解约责任,按采购人要求在合同中约定,供应商对此需响应。 2.9.2供应商逾期违约解约期限为60日,质保期内质量问题整改解约期限为30日,逾期违约金为每逾期1日,支付合同总价的1‰作为违约金,违约解约的违约金为合同总价30% ,违约金不足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2.10质保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质保期为1年. 2.11采购人有权选择是否于工程交工验收后外委第三方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若外委第三方造价审核,供应商书面反馈意见期限为第三方造价审核报告送达之日起30个日历日,第三方造价单位最终审核报告后30个日历日内,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以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出具的造价审核报告作为终稿办理竣工结算。 工程结算误差考核办法: 结算误差率=(供应商提交结算金额-第三方审核金额)/第三方审核金额×100%,若结算误差率不超过5%(含本数)不扣罚;如供应商结算送审价高出第三方审核金额5%-15%的,供应商按以下方式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供应商结算送审价-第三方结算审核金额×1.05)×5%;若高出第三方审核金额15%或以上的供应商按以下方式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供应商结算送审价-第三方结算审核金额×1.05)×10%。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4.1信誉要求 4.1.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否则报价将被否决: ①****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②****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公布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1.2其他信誉要求: 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存在任何合同中有重大违约行为。 4.2关联关系禁止报价要求: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①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②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③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4.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4.4其他资格要求及证明资料: 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报价时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报价时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业绩要求: 报价供应商近五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须具备以下三类工程业绩条件之一(提供合同清单、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及签字页),不接受分包、转包业绩: (1)单项**企业道路、堆场、设施工程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 (2)单项市政道路工程**及改扩建施工长度1公里及以上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 (3)单项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000㎡及以上施工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 |
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参与: 电子标服务
| 不要求 |
询问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 2026-06-04 08:00:00 |
回复截止时间:
| 2026-06-04 08:30:00 |
报价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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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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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信息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备注 |
产地 |
标准 |
材质 |
证书 |
币种 |
含税单价 |
含税合价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合价 |
税率(%) |
交货期 |
| ****年度港区零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 |
1.00000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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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说明
相关说明:
1、若有参与意向,请于公示期内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公示内容)反馈; 2、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