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发鑫****公司:
《年存栏180万羽蛋鸡及60万羽青年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地点:**市**区大岭乡马畔屯;项目建设规模:年存栏180万羽蛋鸡及60万羽青年鸡,年产鸡蛋30000吨;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化蛋鸡舍18栋、青年鸡舍6栋;辅助工程主要有:饲料车间、防疫间、生物质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等;公用工程主要有:供排水、供电供暖、通风降温系统等;储运工程主要有:蛋品仓库、饲料原料卸料棚、鸡只料塔、玉米仓、豆粕仓、饲料原料和成品车间等;环保工程主要有:生物喷淋除臭塔、布袋除尘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鸡粪处理间、冷柜、炉渣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
项目占地约451亩,总投资4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396.9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51%。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书》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鸡舍采用智能控温并及时打扫、清粪,鸡舍喷洒除臭剂,饲料添加EM菌,在鸡舍排风口设密目网喷淋设施进行除臭、降尘、拦挡鸡毛;鸡粪处理间臭气统一收集并经生物喷淋除臭塔处理后通过高15m的DA003排气筒排放;饲料生产车间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47.3m的DA001排气筒排放;生物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45.3m的DA002排气筒排放;场区NH3、H2S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以及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表2相应标准;场界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场界NH3、H2S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限值;场界颗粒物、SO2、NOx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饲料加工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限值;锅炉烟气中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相应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场区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厂区内绿化浇灌,不外排;锅炉排水用于厂内道路降尘。
严格分区防渗,建立场地区域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防止污染地下水。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鸡粪、饲料残渣、脱落鸡毛等在场内鸡粪处理间用于饲养**虻幼虫,饲养产生的虫沙(基料残余和虫粪)、**虻预蛹经微波处理后作为副产品外售;炉渣、除尘灰暂存于锅炉房炉渣间,定期外售给有机肥加工企业综合利用;病死鸡暂存于场内的病死鸡冷柜,定期交有处理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处理;防疫废物集中收集至特定收集桶内,委托有动物防疫资质单位处置;废润化油、废润化油桶、废含油抹布等暂存于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品站回收利用;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源的机电设备要采取基础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加强场区四周绿化建设,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
(五)为强化非现场监管,项目须在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分别安装专用电表电线(用电用能监控系统),如实记录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启停、运行情况。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设置废水事故应急设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要求,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项目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厂区平面布置、生产设施与环保设施进行设计,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加强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达**市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我局委托**市生态环境****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环境局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2026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6年05月29日 |
| 标 题:****关于年存栏180万羽蛋鸡及60万羽青年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贵环审〔2026〕68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