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1 09: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920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 0951-****920
通讯地址:****市**区**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 1 | ****中心(中金**智算)330千伏供电工程 | ****市**县 | **** | 报告书 | **众望****公司 | (一)**长1×0.06km天都山~中金**智算330kV线路工程,单回路架空架设,无**杆塔。 (二)**全长1×12.6km黄河~中金**智算330kV线路工程,单回路架空架设,**杆塔30基。 | (一)电磁环境:线路****人民政府、****改革局、自然**局等相关单位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路径;通过控制导线对地以及对交叉跨越距离等措施,确保线路周围及其环境敏感目标的电磁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施工时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保养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影响。通过控制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确保线路及其环境保护目标周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线路施工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不产生施工废水;少量灌注桩基础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住民房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四)固体废物:线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住民房垃圾收集箱,统一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由施工单位集中****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五)生态环境:施工时应根据设计要求合理布置铁塔和牵张场。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超出工程允许范围施工。开挖面应及时平整,临时堆土采取拦挡、苫盖等措施安全堆放。施工时应先对表土进行剥离,并按照土层的顺序回填,恢复原有土地功能,最大程度地减少对植被的影响。 | 采取网站、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的形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对调查意见进行了相应的回复和解释,公示公告期间未收到任何关于本工程的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