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州至容县公路(平南至容县段)项目三标段第三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验收情况的公示

审批
广西-贵港-平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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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至**公路(**至**段)项目 三标段第三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 验收情况的公示
2026-05-25 08:30

根据《关于**至**公路(**至**段)项目三标段第三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申请的报告》内容,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修订)规定,****于2026年4月29日组织土整、农业、预算、道桥、环境专家及**相关部门代表对该项目进行了最终验收工作,现将本次验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至**公路(**至**段)项目三标段第三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位于**县**镇**村及大坡镇莲塘村、秀江村。项目损毁土地总面积0.9590公顷,其中,果园0.0743公顷、其他园地0.3058公顷、乔木林地0.4466公顷、竹林地0.0429公顷、其他林地0.0447公顷、其他草地0.0447公顷。土地权属人为**县**镇**村及大坡镇莲塘村、****委员会。

二、土地复垦任务完成情况

该临时用地实际损毁面积为0.8009公顷,已复垦0.8009公顷,其中果园0.3614公顷、乔木林地0.4621公顷、其他草地0.0447公顷,复垦率100%。

该土地复垦项目于2026年4月29日组织土整、农业、预算、道桥、****林业局、****政府、****政府及**县**镇**村、大坡镇莲塘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根据外业踏勘核查和内业审查,该项目已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三、验收结论

通过专家及有关部门现场踏勘核实和内业资料审查,**至**公路(**至**段)项目三标段第三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已恢复可利用状态,验收资料基本齐全,同意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至**公路(**至**段)项目三标段第三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验收结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附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视为无异议。

业务咨询人及联系电话:

**** 刘晓 ****151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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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9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