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QA-8-02、DQA-9-02地块调整方案公示

审批
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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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控制性详细规划》****、DQA-9-02地块调整方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9 12:13

一、地块现状

拟调整地块位于**路以西,智汇铭城以东,总面积约65619.8平方米。目前地块已批为国有建设用地,尚未开发建设,周边市政道路已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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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地块现状

二、调整原因

1、提升片区人口容量,打造滨河活力片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作为**城市空间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文化教育、旅游休闲服务为主要功能的高品质服务片区。**县积极响应州上大力发展旅游首位产业的战略目标,促进文旅设施项目建设,完善旅游服务功能,打造集文旅体验、文化体育等功能于一体的滨河活力片区,****研究中心、酒店、滨河商业街、****中心、****中心等重要公共配套设施,通过适度提升容积率,在不突破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前提下,可有效增加住房供给、扩大片区人口承载容量,带动消费集聚,以消费集聚激活商业繁荣,以商业繁荣提升片区吸引力,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助推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2、精细管理城市、促进土地高效利用的需要

根据最新已批备案数据,**县已使用建设用地114.33公顷,剩余净**镇建设用地62.12公顷,剩余规模比例为35.21%,已超出《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文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增量用地使用需为“十五五”“十六五”期间分别预留至少35%、25%的增量用地指标要求。在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新型城镇化背景下,适度提升居住用地容积率,是打破土地**约束、激活片区发展动能的务实之举,对于构建人口有密度、产业有支撑、生活有温度的可持续城市空间具有不可替代的支撑作用。

3、原控规指标体系无法适应新时期发展需求

原控规用地指标建筑限高为30米,已无法支撑新时期“集约用地、提升品质、优化服务”的城市发展目标。根据最新《住宅项目规范》(GB 55038-2025)中明确**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米,结合《**省“好房子”规划导则》最新要求,为避免形成“兵营式”布局,本次适度提升居住用地容积率和建筑高度,实现从“低密蔓延”向“集约高效”的空间策略转型。

4、提升居住空间品质,丰富广**沿岸城市天际线

原地块指标体系下,建筑布局往往采用“**度、多层”的排布方式,导致楼栋密集,楼间距狭窄,底层采光和视线极易受阻。高度提升后,有助于拓宽楼间距,****花园或景观轴线,显著提升小区的通透感和视觉舒适度,同时该地块位于广**沿岸,通过多层与高层的错落布局,能与周边建筑形成错落有致的天际线,增强城市的空间辨识度和美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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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调整前后天际线模拟

三、调整前指标

调整前各地块控制指标如下:

表1 地块调整前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车位

****

居住用地

32945.73

1.9

28

30

30

1.1车位/户

DQA-9-02

居住用地

32674.07

1.9

28

30

30

1.1车位/户

四、调整后指标

调整后“****、DQA-9-02”地块用地性质为(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控制指标参照《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执行,容积率由1.9调整成2.4,建筑高度由30米调整成46米,建筑密度由≤28%调整成≤20%,绿地率由≥30%调整成≥35%,其他指标按照原控规地块执行,详见下表。

表2 地块调整后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总用地面积

(㎡)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m)

停车位

****

居住用地

32945.73

2.4

20

35

46

1.1车位/户

DQA-9-02

居住用地

32674.07

2.4

20

35

46

1.1车位/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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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调整地块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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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4调整地块规划图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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