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西部**B3-01号地块、**市西部**B3-02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燃气工程项目澄清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澄清:
一.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中:批文名称及编号、招标事项核准文号 ****改革局关于核准**市西部**B3-01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改革局关于核准**市西部**B3-02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西发改〔2022〕21号、西发改〔2022〕22号)和西发改〔2022〕21号、西发改〔2022〕22号
修改为:
川投资备【2211-513401-04-01-794495】FGQB-0214号、川投资备【2211-513401-04-01-464229】FGQB-0211号
二.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中: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15日09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修改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17日09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三.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2.2.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5月30日17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修改为: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7日09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四.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5日09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修改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17日09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恒基****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