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旅游厅等10部门《****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8〕67号)精神和《****教育局****旅游局等10****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金市教基〔2019〕13号)要求,****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小学****基地和营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小学****基地、营地建设,经研究,决定****小学****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市范围内,根据《****小学****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附件1),符合《****小学****基地(营地)标准化建设清单》(附件2)的项目,均可由其法人单位提出,****小学****基地或营地。
二、申报和认定工作基本流程
(一)自评申报
对照《****小学****基地(营地)标准化建设清单(试行)》,教育局拟定了《****小学****基地(营地)标准化建设清单(试行)》,申报单位须对照清单如实开展自评,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小学****基地(营地)标准化建设清单(试行)》(附件2),并随附基本条件对应的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2.《基地申报表》(附件3)或《营地申报表》(附件4);
3.申报项目基本****基地1000字、营地1500字);
4.研学实践教育课程文本资料、相关场景图片资料;
5.申报营地的须提供营地辐射式研学旅行线路设计方案、5分钟的营地微视频介绍资料。
(二)统一受理
申报单位统一向****基础教育科递交纸质材料1份、电子材料1份,包括标准化建设清单、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等。
(三)现场踏勘
市教育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现场踏勘并做好记录,****基地(营地)安全保障、课程设置、场地设置等各项基本要求。
(四)会审评议
由市教育局召集相关部门业务科室和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会审,出具评审意见。
(五)认定公布
****小学****基地、营地评**果,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基地营地项目名称、所属区域和详细地址、基地营地法人单位全称及法定代表人、基地营地具体开放时间及咨询服务电话等。公示无异议的,****教育局发文公布。
四、申报受理起止时间
****小学****基地和营地申报认定工作受理起止时间一般为每年的5月底到6月30日;上级如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五、工作要求
1.申报单位须客观、如实、准确填报申报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完整、有效。
2.材料初审、现场踏勘、会审评议及公示环节,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不予受理或不予认定。
3.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3 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4.评定后,基地、营地法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须及时向****备案。
5.各相关单位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实施,上级如有新的政策要求,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话:****5172,电子邮箱:****@qq.com。
附件:
1.****小学****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doc
2.****小学****基地(营地)标准化建设清单(试行).doc
3.****小学****基地申报表.doc
4.****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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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