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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地点:**省**市**井店镇镇区**的东枯**岸、****侧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177****1517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