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双凤经开区(水湖园区)合成生物高端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地块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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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园区)合成生物高端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地块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县****园区)合成生物高端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地块工程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5月08日

开标日期:2026年05月29日

**县****园区)合成生物高端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地块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和中建****公司****研究院有限公****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市**县朱巷镇**路83号/**省**市**区**路262号3号楼/**省**市**路87号/**省**市**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4幢1812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亿玖仟壹佰捌拾叁万贰仟壹佰贰拾叁元柒角整(****32123.70元)

质量:合格

工期:4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85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集团有限****集团有限公司和****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县罗塘乡司法大厅二楼/**市**区盘古路777号/**省**市**路45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亿捌仟陆佰万玖仟壹佰捌拾贰元贰角陆分(****09182.26元)

质量:合格

工期:4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85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和中国****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经济开发区**路与**大道**东北侧001号/**省**市汴**路215号/**市**区长江道591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亿零贰佰贰拾柒万玖仟壹佰陆拾伍元陆角捌分(****79165.68元)

质量:合格

工期:4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85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社区**北路西侧6****中心9层/ **省合****人民政府二楼201室/******开发区繁华大道12550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亿零贰佰陆拾贰万壹仟陆佰玖拾壹元陆角伍分(****21691.65元)

质量:合格

工期:4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85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集团有限公****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县****村民组富康路与杜沛路**28号/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路33号17楼C座/**省**市**区淝河镇牯牛降路139****中心A座601室/**市**区**新路1265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亿捌仟肆佰柒拾柒万玖仟叁佰柒拾元陆角陆分(****79370.66元)

质量:合格

工期:4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85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县**北路与魏武路交叉口南300米

联系人:管锦飞

联系方式:0551-****652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项目负责人:方飞

联系电话:0551-****1976、0551-****1968

公示期:2026年06月01日至2026年06月0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0551-****441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3680【项目地点在**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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