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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拟对32项**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6月1日-6月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单位提出,并提交有效联系方式和相关佐证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电话:0730-****217****纪委);0730-****783(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科)
地址:**市**楼区**大道653号****
邮编:414000
邮箱:****@126.com
附件: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市)联合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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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