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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粤府土审(10)〔2025〕102号文批准,同意将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社溪村下廊、杨屋、老屋、东面头、******社,潼侨****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4.0481公顷、未利用地0.041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办事处、****政府属下的国有农用地0.173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土地合计4.2628公顷。依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成片开发项目建设。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社溪村下廊、杨屋、老屋、东面头、******社,潼侨****经济**社(详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
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社溪村下廊、杨屋、老屋、东面头、******社,潼侨****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4.0481公顷、未利用地0.0415公顷。
四、公告期限
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17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政府关于******开发区2024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0)〔2025〕102****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图
2.征地批文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
2026年5月27日
| 时间: | 2026-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