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公司2026年存货功能性、实体性减值研究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人:
****
代理机构:
****
所属行业分类:
管道运输
采购包编号:
01
截标时间/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2026-06-0314:00:00
变更为:
2026-06-0509:30:00
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5-3023:59:00
变更为:
2026-06-0223:59:00
招标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2026-06-0117:00:00
变更为:
2026-06-0223:59: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6-0314:00:00
变更为:
2026-06-0509:30:00
公告信息:
详见询比公告
变更为:
详见询比变更公告
变更内容说明:
1、原询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1日17时00分00分;现变更为:询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2日23时59分00秒。 2、原询比时间为:2026年06月03日14时00分00分;现变更为:询比时间:2026年06月05日9时30分00秒。 3、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3日14时00分00分;现变更为: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5日9时30分00秒。 4、原技术评分标准人员业绩(项目负责人)的评分细则为:“每近三年(2023年1月至响应截止日)参与过资产评估或资产研究或清产核资项目,每有1项加1分,加至10分为止。注: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主要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项目内容页、合同履行期限页、合同签署页等)原件扫描件,同时须配套提供对应项目正规有效全额发票或者50%以上金额的发票扫描件作为履约佐证,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则需要提供合同相对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业绩认定实际以合同签订实际为准,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现变更为:“每近三年(2023年1月至响应截止日)参与过资产评估或资产研究或清产核资项目,每有1项加1分,加至10分为止。注: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主要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项目内容页、合同履行期限页、合同签署页等)原件扫描件,同时须配套提供对应项目正规有效全额发票或者50%以上金额的发票扫描件作为履约佐证,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则需要提供合同相对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5、询比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监督部门:
****纪委办公室
采购人:
****
联系人:
吴超、单良
联系电话:
185****1362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163.com
代理机构:
****
联系人:
孙伟、何汉宝、杨强华、张可意、马星可
联系电话:
152****3854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