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50万片塑料托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5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291(环评科)
通讯地址:****中心(336000)
| 项目名称 | ****年产50万片塑料托盘项目 |
| 建设地点 | ****园区应星南大道1698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年产50万片塑料托盘项目拟建于******园区应星南大道1698号,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24′57.058″、北纬28°40′9.946″,总占地面积24800m2(约39亩)。厂区北面为鸿圣****公司,南面为****公司,西面为应星南大道,东面为******公司。 本项目属**工程,主要以外购的经过破碎清洗后的再生PP塑料、再生PE塑料为原料,经人工分拣、色母及碳酸钙混料、熔融挤出、注塑成型、冷却脱模、检测等工序,达到年产50万片塑料托盘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产品方案:塑料托盘50万片/a。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4#生产车间、5#生产车间(预留车间备用);储运工程包括**原料区(位于4#生产车间内)、成品区(位于4#生产车间内);辅助工程利用厂区现有综合楼、门卫室等;公用工程利用厂区现有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等;环保工程包括依托现有化粪池、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及噪声防治设施等。 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立项投资金额),其中环保投资92万元,占总投资的1.84%。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应按“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本项目废水包括间接冷却水、废气处理废水、地面拖洗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等。 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气处理废水、地面拖洗废水、初期雨水一并排入厂区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以上废水处理达标后经厂****园区污水管网,****工业园****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1一级A标准和表4标准后,尾水排入南潦河。 厂区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CODcr、SS、氨氮、石油类、总磷、总氮等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1间接排****工业园****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者要求。 本项目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厂区排口CODcr≤0.286t/a、总磷≤0.006t/a;排入外环境CODcr≤0.094t/a、总磷≤0.001t/a。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不合格品干式破碎产生的破碎废气、碳酸钙投料产生的投料废气、塑料熔融挤出产生的熔融挤出废气、塑料制品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注塑废气等,以及生产车间未收集到的无组织废气。 不合格品干式破碎产生的破碎废气通过入料口加盖、出口设置挡尘帘、集气罩等方式进行收集;碳酸钙投料废气经软帘围合及集气罩收集;塑料熔融废气和注塑废气通过将挤出机、注塑机设置于密闭负压收集房内整体负压收集,以上收集的废气一并经一套“一级水喷淋+干式过滤+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废气中颗粒物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4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须满足**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四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1排放限值,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后,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未收集到的废气。应通过加强各类废气集气管道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9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须满足**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四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2排放限值,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须满足**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表2中的相关标准限值。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VOCs≦3.654t/a。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包括挤出机、注塑机、破碎机、风机、各类泵等。应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基础固定等措施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干扰。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防渗区主要包括4#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你公司应对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原料、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在贮存库内,需对涉及危险废物贮存和使用的各类车间、仓库以及污水收集、处理、输送、排放系统等重点区域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并定期进行维护,加强重点区域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控,一旦发现污染问题,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按国家和省、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并按要求开展环境监测。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本项目以4#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建设居民楼、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九)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