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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相关要求,我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公众传媒平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县双池镇集中供热热源工程技改项目;
建设内容:****现有2台35t/h燃煤蒸汽锅炉为**县双池镇集中供热热源;现有工程于2018年取得环评批复,于2022年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本项目拟淘汰拆除现有2×35t/h燃煤供热锅炉,建设3台45t/h燃煤循环流化床供热锅炉(2用1备)及配套软化水系统、换热系统、循环水系统及其他附属设施、环保设施;继续为**县双池镇集中供热提供热源。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地址:**县双池镇侯家渠村北;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成旭伟0358-****878,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Bz6FIBH9FyFbezvvUAJWIQ 提取码:n4ub。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在本网站上下载、打印公众意见表,并客观、公正地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寄回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