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项目-**及密封水回用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受****的委托对节水项目-**及密封水回用项目的主体(关键)设备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具有此项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1.1采购项目名称:节水项目-**及密封水回用项目
1.2采购人:****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节水项目-**及密封水回用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7采购方式:谈判。
1.8采购预算:450万元(含税、人民币)。
2.1采购范围:节水项目-**及密封水回用项目主体(关键)设备采购,主体(关键)设备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采用前沿/核心/先进技术设计和制造,承担关键工序、高负荷或高价值的特殊设备,故障可能导致整线停产、重大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等。
2.2实施周期:5个月内(自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
2.3交货地点:恒丰纸业大院内PM8生产线现场一/二层西侧及东北角非占用区域。
2.4 质量要求:合格。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至少一项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能证明相关业绩的对应合同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3)信誉要求:①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供应商需自行查询,提供书面承诺或查询截图。②供应商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ww.****.cn/wenshu.html)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供应商需自行查询,提供书面承诺或查询截图(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③供应商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提供书面承诺。④供应商未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承诺。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获取时间:2026年6月1日17时00分00秒至2026年6月4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0元。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请务必至少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其他公告内容”。标书代写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省****岗区汉水路180号(可邮寄送达)。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6年6月9日9时0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省****岗区汉水路180号。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8.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8.2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方法
①供应商登陆平**,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
②供应商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否则操作无法完成。
③供应商需要开具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服务费由“中招****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④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见(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信****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⑤供应商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右侧“帮助中心”获取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采 购 人:****
地址:**省**市**区恒丰路11号
联 系 人:韩艳春
电 话:0453-****595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李慧、陈继龙
电话:0451-****9251
电子邮件:
业务监督:****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