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5-29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服务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二、合同金额
(1)签约金额(大写):肆拾贰万柒仟伍佰元整(¥427500.00元)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供应商 | 项目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 1 | **** | **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服务 | / | 详见合同 | / | 1项 | / | 4275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6年5月27日 履行期限:详见合同
地点:新晃县
方式:按合同约定
四、付款方式
1、首付款:合同签订30日内,支付至监理费的20%;
2、第二次付款:工程量完成30%,支付至监理费的30%;
3、第三次付款:工程量完成70%,支付至监理费的70%;
4、第四次付款:工程完工后并通过竣工验收,组织总承包单位完成竣工图及结算相关资料,并提交监理工作相关资料后,支付至监理费的90%;
5、第五次付款:通过项目结算评审后,支付至监理费的97%;
6、最后付款:扣留3%作为缺陷责任期履约保证金,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无息退还。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项目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市**县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6、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肆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5月27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 乙方:****
住所:**省**市**县通达路1号 住所:**市**区太子路998号汇通****配送中心2栋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412000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杨顺必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李颖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市董家塅支行
账号:/ 账号:604****90913
电话:/ 电话:0731-****1924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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