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2026年度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项目(招标编号:****)的评标工作已于2026年5月29日完成,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01标段
| 投标人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 **市华宝****公司 | **市远阳****公司 | |
| 综合得分 | 96.33 | 95.09 | 85.34 |
| 质量要求 | 文明服务,不发生有理投诉 | 文明服务,不发生有理投诉 | 文明服务,不发生有理投诉 |
| 安全目标 | 无安全责任事故 | 无安全责任事故 | 无安全责任事故 |
| 服务期限 | 12个月(达到续签条件续签12个月合同) | 12个月(达到续签条件续签12个月合同) | 12个月(达到续签条件续签12个月合同) |
| 投标人填报的业绩 | 1、2025年4月至2026年4月,在甲方指定路段从事道路车辆车辆救援工作。******局****支队单位签订的车辆救援合同证明。) 2、2021年9月至2024年9月,在甲方指定路段从事道路车辆车辆救援工作。(具有****集团****管理中心单位签订的车辆救援合同证明及合同相对方履约评价。) 3、2024年9月至2027年9月,在G421宁芜高速**段K26+274m至K70(43.726km)、G422沪武高速**段K287至K323+274m(36.274km****收费站、服务区、互通枢纽等)路段从事道路车辆车辆救援工作。(具有****集团****管理中心单位签订的车辆救援合同证明。) 4、2026年4月至2027年4月,在甲方指定路段从事道路车辆车辆救援工作。******局****支队单位签订的车辆救援合同证明。) | 1、2024年9月至2027年9月,在G4211宁芜高速**段K26+274m至K70(43.726km)、G42沪武高速**段K287至K323+274m(36.274km)路段路段从事道路车辆车辆救援工作。(具有****集团****管理中心单位签订的车辆救援合同证明。) 2、2021年9月至2024年9月,在G4211****收费站至**东路段、G4221****收费站****收费站路段路段从事道路车辆车辆救援工作。(具有****集团****管理中心单位签订的车辆救援合同证明及合同相对方履约评价。) 3、2026年1月至2028年12月,在**市区全域段路段从事道路车辆车辆救援工作。(具有与安盛****公司****公司单位签订的车辆救援合同证明。) 4、2025年10月至2028年10月,在**省内全域段路段从事道路车辆车辆救援工作。(具有与华盟****公司****公司单位签订的车辆救援合同证明。) | 1、2024年11月至2027年9月,****中心路段从事道路车辆车辆救援工作。(具有****集团****管理中心、**省****公司单位签订的车辆救援合同证明。) 2、2023年8月至2028年12月,在普通国道或市政道路路段从事道路车辆车辆救援工作。(具有与**县****公司单位签订的车辆救援合同证明及合同相对方履约评价。) |
02标段
| 投标人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市华宝****公司 | **安烨****公司 | ||
| 综合得分 | 95.16 | 88.19 | |
| 质量要求 | 文明服务,不发生有理投诉 | 文明服务,不发生有理投诉 | |
| 安全目标 | 无安全责任事故 | 无安全责任事故 | |
| 服务期限 | 12个月(达到续签条件续签12个月合同) | 12个月(达到续签条件续签12个月合同) | |
| 投标人填报的业绩 | 1、2024年9月至2027年9月,在G4211宁芜高速**段K26+274m至K70(43.726km)、G42沪武高速**段K287至K323+274m(36.274km)路段路段从事道路车辆车辆救援工作。(具有****集团****管理中心单位签订的车辆救援合同证明。) 2、2021年9月至2024年9月,在G4211****收费站至**东路段、G4221****收费站****收费站路段路段从事道路车辆车辆救援工作。(具有****集团****管理中心单位签订的车辆救援合同证明及合同相对方履约评价。) 3、2026年1月至2028年12月,在**市区全域段路段从事道路车辆车辆救援工作。(具有与安盛****公司****公司单位签订的车辆救援合同证明。) 4、2025年10月至2028年10月,在**省内全域段路段从事道路车辆车辆救援工作。(具有与华盟****公司****公司单位签订的车辆救援合同证明。) | 1、2026年4月至2027年3月,****大队所管辖区域(21省道(峨山路)、中沟路、**路、固堤路、**山路、春洲路、渡口路、焦湾路、**路、荷形路、官河路、龙塘路、栗元路、**湖路、大福路)路段从事道路车辆车辆救援工作。******局交警支队单位签订的车辆救援合同证明。) 2、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在**范围路段从事道路车辆车辆救援工作。(具有与**市华通****公司单位签订的车辆救援合同证明及合同相对方履约评价。) 3、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在**范围内路段从事道路车辆车辆救援工作。(具有与**车****公司单位签订的车辆救援合同证明。) 4、2026年5月至2027年5月,在路段从事道路车辆车辆救援工作。(具有与中保车服****公司单位签订的车辆救援合同证明。) 5、2025年10月至2026年12月,在**省范围内路段从事道路车辆车辆救援工作。(具有与******公司单位签订的车辆救援合同证明。) |
03标段
| 投标人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市远阳****公司 | |||
| 综合得分 | 87.21 | ||
| 质量要求 | 文明服务,不发生有理投诉 | ||
| 安全目标 | 无安全责任事故 | ||
| 服务期限 | 12个月(达到续签条件续签12个月合同) | ||
| 投标人填报的业绩 | 1、2024年11月至2027年9月,****中心路段从事道路车辆车辆救援工作。(具有****集团****管理中心、**省****公司单位签订的车辆救援合同证明。) 2、2023年8月至2028年12月,在普通国道或市政道路路段从事道路车辆车辆救援工作。(具有与**县****公司单位签订的车辆救援合同证明及合同相对方履约评价。) |
04标段
| 投标人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峻熙****公司 | |||
| 综合得分 | 90.77 | ||
| 质量要求 | 文明服务,不发生有理投诉 | ||
| 安全目标 | 无安全责任事故 | ||
| 服务期限 | 12个月(达到续签条件续签12个月合同) | ||
| 投标人填报的业绩 | 1、2022年4月至2025年4月,在**路段从事道路车辆车辆救援工作。******局****支队单位签订的车辆救援合同证明。) 2、2021年9月至2024年9月,在**高速公路路段从事道路车辆车辆救援工作。(具有****集团****管理中心单位签订的车辆救援合同证明及合同相对方履约评价。) 3、2024年11月至2027年9月,在**段K117+500m至K153+522m,G4221沪武高速马巢段K323+274m至K359+045m路段从事道路车辆车辆救援工作。(具有****集团****管理中心单位签订的车辆救援合同证明。) 4、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在**市政道路、高速公路路段从事道路车辆车辆救援工作。******局****支队单位签订的车辆救援合同证明。) 5、2024年10月至2026年10月,在**市政道路路段从事道路车辆车辆救援工作。(具有与**同轩新****公司单位签订的车辆救援合同证明。) |
二、否决投标情况
02标段:
**峻熙****公司信誉承诺函标段填写错误。不符合招标文件32页2.1.1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标准(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规定。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不通过。****委员会认定,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单位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03标段:
**峻熙****公司信誉承诺函标段填写错误。不符合招标文件32页2.1.1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标准(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规定。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不通过。****委员会认定,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单位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三、公示期: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4日。
四、其他
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蜀鑫路69号,联系人:杨易、陈润泽、吴旭森 电话:0551-****6286、0551-****0892
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未作答复,应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皖通****公司提出投诉,地址:**省**市望**路520号,联系电话:0551-****8410、0551-****8883。
****集团****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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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