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总部经济园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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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编号 服务类型 服务时限 选取中介日期 项目规模 服务金额 金额说明 洽谈时间 签订合同时间 合同备案时间 选取中介方式 邀请的中介 中选企业名称 中选企业联系地址 中选金额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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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部经济园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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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20
2026-06-01 11:30:00
投资额(¥98,531,114元)
¥90000.0 - ¥150000.0
1.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检测单位在收到建设单位通知(包括书面函件、微信、短信、电话等形式)后,须在24小时内安排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检测。若未按时响应,将按以下规定处理:第二次:进药暖开范珠在果:第三次: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的权利。 2.按规范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项目实际需要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检测:常规材料(水泥、砂浆、混凝土、钢筋、砂石等)、主体结构(混凝土结构、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楼板厚度检测、层高检测等) 3.检测完成后7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壹式陆份; 4.中选单位不得转包,否则发包人有权取消合同并追究赔偿损失; 支付方式:完成各项现场检测及原材料检测,提交各项检测报告后,施工整体形象进度完成70%时,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金额检测费用50%,在提交全部检测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检测费用, 5.根据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57号令第二十九条检测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当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检测机构在承担检测业务所在地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应当满足开展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要求。若不符合上述要求,有权与中选单位解除合同。
3(个工作日)
3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网上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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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新区京东大道681号
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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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01
中标通知
新余市总部经济园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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