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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次“******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区对已命名的**市**区穆家峪镇南穆家峪村等七个“******社区)”开展初核工作,经属地自查、****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意见建议,未发现撤销、注销情形,拟上报保留称号。现将拟保留“******社区)”名单公示如下:
**市**区穆家峪镇南穆家峪村
**市**区十里堡镇程家庄村
**市**区不老屯镇史庄子村
**市**区高岭镇石匣村
**市**区溪翁庄镇东智北村
**市**区古北口镇古北口村
**市**区巨各庄镇豆各庄村
公示时间从2026年6月1日起至6月5日止。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1921
联系地址:**市**区新西路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