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浑南区税务局办公用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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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89,000.00元

最高限价:100%

比选需求:办公用品采购,采购包含但不限于铅笔、中性笔、订书器、胶棒、剪刀、橡皮、计算器等办公用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2:3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北街65****银行大厦10层)。

方式:现场领取或远程获取(电子邮件)。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2026年6月10日9点3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地点:****会议室(**市**区**北街65****银行大厦10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供应商需在电汇凭证上明确填写供应商名称、账号及开户行名称,同时要在电汇单据“摘要”“用途”栏次内,填写“****办公用品文件费”。并将汇款凭证发送至邮件****@163.com,进行电话确认。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户名称:********公司

账号:990********67068

****银行大厦西门(**街一侧)进入,至左侧前台处登记,前台工作人员将与负责项目的业务人员确认办事事宜,再为您刷卡进入10层办公区(请供应商配合并安排好时间)。

七、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单位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区长青街66号

联系方式:唐主任、024-****501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北街65****银行大厦10层

联系方式:孙婷婷、赵鑫悦、冯牧,024-****5999-8510、8503、8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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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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